第71章  谁都不能动雁雁

    “不愧是赵大厨, 刀工真好,卤得味道也好,我定是要好好向您学习学习待筵席结束, 您教教我这卤料该如何调。”

    沈雁回站在灶台旁,用筷子夹了一片砧板上切好的五珍脍,蘸了蘸水品尝后, 直对一旁的厨子竖起大拇指。

    “那是那是!”

    赵大厨也夹了一块自个儿嚼, 眉头挑动, 嘴角止不住的上扬。

    鸽子腿、獐子肉、兔肉、猪耳尖、羊羔臀,哪一样都极有嚼头, 没有任何腥膻味。

    不愧是他做的五珍脍。

    “孙大厨, 您这道酥炸鹌子,外头一层脆壳, 里头还在淌汁水,鲜香可口,实在是外酥里嫩的代表回头, 您一定要与我说道说道这火候如何把控。”

    沈雁回手里捏着半只鹌子腿,将上头的肉吃了个仔细,连一条肉丝都不曾剩下,竖起了另一个大拇指。

    “自然自然!”

    孙大厨忍不住也撕了一块尝, 眉飞色舞,嘴咧了大半个脸。

    一咬一口汁水, 滋味鲜美。

    不愧是他做的酥炸鹌子。

    两人本欲来找沈雁回的茬,搓了搓她的锐气, 毕竟他们这行当, 本就是干得越久名声越敞亮,岂有让后来的小辈做掌勺, 压他们一头的道理。

    也不知这牛大胆是如何想的,若是想攀附谢大人,也不是这样的攀附法嘛。

    未曾想他们说的菜名,沈雁回几乎都对答如流,待他们问完,她还特意泡了两杯茶。

    四月里,还能尝到冬日里凛冽的梅花香,喝上一口火气都小了不少。

    待两人将茶饮了个干净,沈雁回又来请教菜系,毕恭毕敬地做足了小辈的本分,这弄得他们两人自个儿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只好答应她露上两手自己的招牌。

    这几位厨子们好歹都是青云县较为有名的酒楼食肆中出来的,各自有各自的招牌菜,做起筵席来得心应手。

    而沈雁回自己是第一次接筵席,众口难调。虽反覆调查了大雍筵席中常备些什么菜,但相对这些老师傅来说,她的水平自然是不够的。

    每一样行当都讲究个尊师重道,她本就要做个谦逊的晚辈,顺道还能从这几位师傅中学两手,日后好用于她的如意小馆。

    沈雁回给各位厨子都泡了茶水,亦是嘴巴甜些,一口一句“还是大师傅们厉害”,将他们哄得一愣一愣的。

    一来二去,筵席中较难得菜系全都交给了这帮有资历较深的厨子们,而沈雁回就负责捣鼓一些新奇的菜系,锦上添花。

    虽说牛大胆花了大手笔,买了不少的贵价货,但烹饪起来难免避不开清蒸与浓油赤酱。大雍没有辣椒,会让一些菜少些风味。

    鳜鱼肥美,改了花刀放进屉笼,待出锅淋上一勺热油。

    一筐筐的鸡卵先滚水煮熟,再剥壳进油锅炸成虎皮,届时,与蹄膀一同炖煮,更加吸味。

    杀好的鲜鸭,在肚中塞入糯米、火腿、春笋、甜栗、玉蕈、豌豆、虾仁等食材进蒸笼焖个骨头都酥烂,肚中的糯米浸满鸭子的汁水,谓之八宝鸭。

    肥嫩乳鸽在白卤水中浸泡半个时辰,用饴糖、醋调好汁水涂于乳鸽皮上晾上一个时辰后进锅烹炸,便是脆皮琉璃乳鸽。

    羊舌签肉质鲜美,奶房签奶香浓郁,荔枝白腰口感香甜。

    更有山家三脆、撒拌合菜、旋切莴苣等凉拌的开胃前菜

    筵席的菜叫人眼花缭乱,便是七八位厨子们联手,亦是叮叮咚咚的,忙活不过来。

    四月里桑葚结果,个大饱满,渗着紫红色,适合熬成果酱。

    蒸上几屉笼的山药,再用杵子导致成泥,拌入些许羊乳,放上两颗大桑葚,便是桑葚山药泥。

    这道甜点可以提前备好,毕竟本就要将蒸好的山药放凉。

    “味道真好。”

    几位厨子纷纷用调羹擓了一点热乎乎的桑葚山药泥,握着调羹细品,“甜甜的,娃儿们肯定喜欢吃。”

    细腻的山药泥混着浓郁的羊乳香,再佐以桑葚酱的酸甜,这让几位大多做肉菜的厨子们有些惊喜。

    牛大胆客气,将这几位厨子们的家眷也请来吃筵席,其中就有几位家的孩子与沈锦书一般大小。

    这道菜,他们的孩子定是会喜欢的。

    “我家小妹就爱吃这个。”

    沈雁回先将熬好的桑葚酱放入瓦罐中,又去熬加蜂糖熬樱桃蜜煎,“她亦是个好吃的,总是便着法子哄我,要我做给她。”

    朱红的樱桃用锅铲压扁,煎出汁水,再混上蜂糖。待上菜时,往上头放一勺用羊乳与鸡蛋清打好的奶酪。

    说到沈锦书,那张圆鼓鼓的小脸又浮现在沈雁回的脑海中,每每吃她做的菜,都要给足情绪,嚼着食物说上两句“雁雁,你说世上怎么会有这般好吃的菜呢,你莫不是仙子下凡吧,不然如何做出这样的珍馐佳肴。”

    读了些书,说出来的话就是不一样。更何况每到暮食,待她下了学,便与谢婴一同坐着用饭。

    二人一唱一和,她亦从谢婴那儿又学了不少新鲜词。

    妹妹,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

    谢婴,谢婴他

    不要脸。

    “是凤姐儿那娃娃,我知晓的,我家金哥儿说莲清书院的夫子们都可喜欢她了。”

    厨子一边点了火的木棍烧去蹄膀上残余的猪毛,一边夸赞,“原先我还以为金哥儿吹牛,眼下我可不这么想沈小娘子这般能说会道,亦有本事,那妹妹又如何会差呢。”

    “孙大哥你这般说,我可就当真了啊,晚些我就与凤姐儿说去。”

    “哈哈哈我可从来不说假话。快将你说的什么避风塘风味做给我们瞧瞧,还有什么糖醋锅包肉,偷学了我们的菜,可要交换才行。”

    “糟糕,这就被发现了。”

    “那可不,我们吃的盐,当真是比你吃的饭多了。”

    沈雁回只用了半个时辰,便与其他的厨子们打成了一片。

    灶台与泥炉,人人面前都放了一口大锅,正热烘烘地炒制着自己最拿手的菜色。

    “李大哥,你怎么回事,不太舒服吗?”

    沈雁回察觉到了李龙的心不在焉。

    平日里抡铁锅比她厉害的他,却在放在炒菜时,不小心被烫到了手。

    “没什么沈小娘子,你有没有觉得这两日老有人盯着你。”

    李龙回过神来,将锅中的清炒百合一一装盘,却还是止不住的担心,“莫不是从前查案时,遭了什么仇家,回来报复的。”

    “王梅花一干人都斩了。”

    沈雁回在脑海里思索了一番,“唯一与我有些仇的,便是我从前的婶婶,已经放回了铜锣县,那周兰一家刑期亦是满了但谢大人已经好好责罚过他们,张大人那头也时不时派人盯过,应是不敢再造次了。”

    除了这些,她一直都是小心做事,实在想不出得罪过什么人。

    “那许是我有些多心。”

    李龙洗了铁锅,又重新烧滚油炒肉片,“但是以防外一,你可不要去后巷那头,一会儿谢大人就来了。谢大人若在,我才能放宽心。”

    “不去不去,我一会去前堂瞧新娘子。”

    毕竟是新人的好友,沈雁回与各位厨子们请了两刻时辰的假,便去前堂瞧新娘子。

    她在装樱桃蜜煎时,已经听见了不远处有鞭炮锣鼓声响起,新娘子马上要到了。

    花轿很大,牛家特地请了八个人抬,一路鞭炮声不断,撒饴糖与喜钱不计其数,足以见牛家对芍药的重视。

    “这要牛大哥给芍药姐背下来嘛。”

    沈雁回正站在门口拍着手直乐呵,就见骑着高头大马的牛俊下了马,快步走到花轿前,将芍药背在了身上。

    “那可不,新娘子进前堂,脚可不沾地。”

    牡丹挤在沈雁回的身旁笑着开口,“届时下月谢大人也要这样背雁雁的。不过凭谢大人那身板,抱雁雁也是可以的。”

    沈雁回眼前陡然出现了谢婴前阵子扛她回桃枝巷。

    可恶。

    她挥了挥手,将面前那副光景给打散。

    虽是最近两月为成亲好好练了练,但身材本就瘦的牛俊还是有些背得不稳,叫盖着红盖头的芍药用团扇好好打了他脑袋一下。

    “真是呆子,叫你多练练的嘛,一点气力都没有。不如放我下来,让我背你。”

    “娘子,这可使不得,我背,我背!”

    “还没拜堂呢,胡说什么!”

    二人的耳语却全叫一旁的沈雁回与牡丹听了去,乐得哈哈大笑。

    明成今日成了牛俊的好哥们,在前堂替他招呼着客人,亦纷发不少喜钱,忙得找不着道。

    “雁雁,你说这二人雁雁,雁雁?”

    牡丹一转身,忽然不见沈雁回的踪迹。

    嬉闹的人群中,哪还有沈雁回半点身影。

    “牡丹姐,你瞧见沈小娘子了吗?我寻思着我还是有些放心不下,前堂人也多,我怕有什么事。”

    李龙左思右想,还是来了前堂。

    “雁雁呢?”

    本以为沈雁回回了后厨的牡丹见李龙前来寻找,登时眉头紧皱,朝着外头挤着看热闹的人群大声呼喊,“雁雁,雁雁方才雁雁还在这里的!”

    李龙神色大变。

    “完了。”

    他挎着刀,挤开人群,回头与牡丹叮嘱,“牡丹姐,你快去通知谢大人与明成,快去找头儿!”

    说罢,他亦是进了人群不见踪迹。

    谢婴是在闹街旁的巷子里找到浑身是血的李龙的。

    他倒在地上,手中握着前两日他才送给沈雁回的金累丝蝴蝶簪子。

    “虫儿,虫!”

    牛大志将李龙从地上扶起,只是一摸手上便是艳红一片。

    “大人,他们,他们去了小苍山,沈,沈小娘子被他们带走了”

    李龙咬着苍白的唇,举起手中的金累丝蝴蝶簪子,吃力道,“大人您快去救她。”

    血几乎浸透了他的半件衣衫。

    “虫啊,头儿带你去看大夫。”

    眼泪从牛大志的眼角滚落,他控制不住颤抖的手,“虫,你要撑住。”

    “头,你,你说,我是个好捕快吗?”

    眼瞧着李龙的面色愈发差,他忍痛呢喃,“头儿,我想,我还是想当捕快我,我就是喜欢跟您后头。”

    “当!回头我就与你老太爷讲,当捕快,我们虫我们李龙就是要当捕快的,我们李龙天生就是当捕快的料!”

    牛大志身泪俱下。

    他不是最怕疼的吗?他不是每次捉贼都要躲在最后的吗?

    他该有多疼

    “带他去看大夫,多少钱都要治好。”

    谢婴拿手巾替李龙擦去了嘴角的血,“谢大人不会让你有事的,谢大人也去帮你与老太爷说。”

    染了血的金累丝发簪被紧紧地攥着。

    谢婴翻身上了马,眼内一片赤红。

    谁都不能动雁雁。

    杀了他们。

    第72章  “你帮帮我”

    “嘶”

    疼痛的触感攀上沈雁回的手腕, 她才从黑暗中慢慢苏醒,眼神中渐渐有了一丝清明。

    已是黄昏。

    她动了动身子,使劲地扭头一瞥, 发现双手被束缚在身后的木头上,手腕被锁链绑得磨破了皮,正往外渗着丝丝血珠。

    他爹的, 绑架!

    这是一处断垣残壁, 破烂的, 被烧得房梁倒塌的屋子,四处一片焦土, 四周环绕着成片的青葱的松柏。

    是小苍山, 小苍山上才会有这么多松柏。

    沈雁回的脑海里快速思考着这半年来的人际关系。

    若是因他进了牢狱那几个要么还关着,要么砍了头, 难道还得罪了什么人吗?

    方才一块湿哒哒的手帕捂在她的脸上,她就知晓了。奈何她使劲地憋气也抵挡不了,那块手帕实在是捂得太久, 且有两人从两侧束缚住了她,她根本挣脱不得。

    周家与孙家?

    恍惚中听见远处两人的攀谈,言语间急促又狠厉,似要将所述之人拆骨入腹。

    这个寻她仇的想法很快又散去。

    “凭什么谢婴这厮能过得这样好, 他杀了我们这么多人还妄想成亲,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呸!”

    “二哥。他会来这儿吗?不过一个女人而已。”

    “放心,我捅那小子不算太深, 留了口气给他, 足够让他说出小苍山这个地方呵,按照谢婴的性格, 眼瞧这这两日他对这个女人的宠爱,是上了心了,他一定会来。”

    语罢,有身影从远处缓缓走来,沈雁回立刻闭上了眼睛。

    有一只粗暴的手掌在她的脸颊处来回摩挲,又捏了一把。

    “生的这样娇艳,怪不得谢婴都不愿回汴梁去了。”

    男人报复似的揉捏着沈雁回的脸,原本白皙的面庞上印出红印,笑得浪荡,“就这样一个水灵灵的女人,就能拿捏住不可一世的谢婴,说出去能叫汴梁那帮人笑死。”

    “二哥,谢婴他不是被贬的吗,还有他愿不愿意回去的事?倒是他这女人,确实不错。”

    “他想不想回去,不过他谢婴亲自开口一句话。”

    男人放开了沈雁回的脸,转而抚上她的脖颈,冷笑一声,“狗皇帝能舍得他这样一条好狗吗?你瞧瞧她的脖颈,细长白嫩,还带着几处红痕,原来谢婴好这口。这样的贬官,怕是贬到他心尖上去了。到底是什么滋味的女人,能将谢婴变成那副样子。”

    这两日他在那如意小馆中偷偷注意了两人许久。

    谢婴那副做派真是恶心得他想吐。

    “他在汴梁不近女色,偏偏身旁跟了个细皮白肉的侍从,还真以为他如传闻中好男风我不会让他好过的。他的女人,我倒也要尝尝看。”

    沈雁回听出来了,这是谢婴的仇家。

    那双手不断地摩擦过她的脸颊、耳尖、脖颈好恶心。

    她身上的汗毛竖起,好恶心,太恶心了。

    胃里涌现出一股难受之意,变态,一群变态。

    “先过来吃东西,别玩了。大哥买了些好东西,一会儿有的是玩头。”

    另一道粗犷的声音响起,那手才从她的身上拿开。

    待两人又回到远处,她才小心翼翼地睁开眼。

    即便不看那三人,沈雁回也知晓他们是谁。只能凭借声音就能清楚这三人是这两日来如意小馆用饭的行商。

    谢婴从前到底做过什么,能让他们追来青云县?还要将她绑来威胁。沈雁回暗自骂了谢婴一顿。

    谢婴他会来救她吧,沈雁回忽觉心中抽痛,他一定会来的。

    天愈发黑了,山上只有她与那处的三个男人。说不害怕是假的,但她很快就冷静下来。

    等着被救,也要先自救啊!

    想办法,一定要想办法跑。

    听方才那两人的说法,不跑就完了!

    束缚住她手腕的锁链很不一般,有些像现代的手铐两边都有手环。

    与手铐不同的是,左右有两个锁孔。

    该死!

    这是她这半年来见过第三次精巧的机关锁了。船舱上的木箱、莲清书院的书房锁着她的不知名手铐。

    她在感叹大雍铜器机械技术的精湛同时,还要想办法如何动弹。

    她的身上有挎包,就算是出来烧筵席,她也背着的。

    包里有针。

    试试吧,她以前因为好奇,从她的刑警同事那儿学了一点儿皮毛。

    沈雁回晃了一下身子。

    叮铃当啷。

    这给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

    好在夜幕慢慢降临,四周渐渐黑了,那三个男人正在激动地攀谈,面前的火堆亦是烧得劈啪作响,并未察觉到她这儿的一点铃铛的细响声。

    该死的谢婴为什么要在抽绳上装铃铛!她又在心中咒骂了许久。

    沈雁回从前有多满意那两串小铃铛,现在盯着它们便有多可恨。

    她只能一点儿一点儿地挪动身子,将背在腰前的挎包慢慢挪动到身后去,还要注意铃铛的声响。

    拿到了!

    待沈雁回从布包内抽出两根针,紧攥在手里,又将挎包一点儿一点儿给挪回去,决不能让他们察觉到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

    用针开锁孔并不顺利,何况沈雁回的手是被倒扣着从背后绑住的,这是一项细活。

    待那头的几个男人吃完火堆上架着的兔子,地上躺了两坛子酒,沈雁回连一只锁孔都未打开。

    夜里的小苍山寒冷似二月寒冬,但她的额上仍然布满细汗,磨破的手腕处血珠也越渗越多。

    “大哥,你给我们带了什么好东西?”

    待酒足饭饱,男人嬉笑着询问。

    “颤声娇啊。”

    男人淫/笑着从怀中掏出一个油纸包,里头有一大袋的白色粉末,“给谢婴的女人吃下去,让她伺候我们哈哈哈,好想看看谢婴赶来时的脸色啊。”

    他愈气,他就愈爽。

    “这真的有用吗?”

    另一男人瞧了一眼那粉末,色心大起,“大哥怎么买了这么多。”

    “自然是有用的,只需一会儿就能发作。”

    男人从地上捡起一只酒碗,倒了碗酒进去,又撒了一些粉末,“其余的留着日后再受用呗,谢婴的女人,难道只玩一次不成?”

    粉末溶进酒碗中,很快便消失不见,一点儿都察觉不到下过药的痕迹。

    “大哥,咱们的剑都涂了毒药,只要谢婴敢来,就算我们打不过他,只要我们三人一起上,磨破谢婴一点皮,他便是我们的刀下亡魂!”

    “好!让谢婴亲眼看着我们玩他的女人,哈哈哈”

    酒碗被为首的男人端到了沈雁回面前。

    “哟,沈小娘子醒了啊。”

    男人嗤笑了一声,扣住了沈雁回的下巴,“原先哥几个多谢沈小娘子的款待了,眼下正是我们回报的好时候。来,哥几个请沈小娘子吃酒。”

    沈雁回眸色清明,在寒冷的夜里显得格外冷静。

    这叫男人都看傻了眼。

    眼瞧着酒碗就要灌到沈雁回的唇边,她狠咬了一口男人的手指。

    “啊!”

    男人吃痛地叫了一声,酒碗也随之滚落,掉到地上发出脆裂的清响。

    “滚开。”

    沈雁回厌恶地盯着面前的男人,嘴角是男人手指上的血。

    “不愧是谢婴的女人,都到这份上了,性子还这么烈。别挣脱了,这锁,这是哥几个专门为了你从汴梁带来的,届时,叫谢婴看看。”

    男人似乎并未生气,他笑意更浓,另一只手一把钳制住沈雁回的下巴,让她动弹不得,“可你哥哥我酒多着呢,我前两日不是说了要请沈小娘子吃酒的,你给我喝!”

    另一碗酒从另一个男人手中递来,他使劲地钳这沈雁回的下巴,将那碗酒灌了进去。

    整碗烈酒灌得沈雁回整张脸通红,咳嗽不断。

    “咳咳”

    沈雁回大声咳嗽,狠狠地盯着面前的男人,怒骂道,“我口口爹!”

    “哎唷,她要口口爹弟弟们你们听听。”

    男人一把扯开沈雁回的腰带,大笑道,“我爹早就被谢婴给杀了,你知道吗?”

    另外两个男人也跟在一旁大笑,帮忙去扯她的腰带。

    打不开,锁孔打不开!

    不知是酒意太浓还是因为锁孔,沈雁回整张脸及脖子,红成了一片。

    打不开!

    谢婴谢婴谢婴!

    “滚开啊!滚开我操***,你爹祖宗****,你口口,你滚啊谢婴!你再不来!谢婴!”

    沈雁回扯着嗓子,急得将生平能想到的所有脏话都怒骂了一遍。

    “大哥,她怎么没有反应啊。”

    见沈雁回依旧眼神清明,口中骂声不断,有些好奇。

    “大哥她拿针扎自己,这娘们真是烈!”

    一男人站在沈雁回身旁,见她的手背中没入了半根针,针孔处正滴滴答答地往外淌血。

    “早就听说你会医术,竟还在这种时候用?”

    男人抓住沈雁回的一只手,将那根针一下拔出来,“扎自己的穴位让自己清醒吗?扎得这么深,你可真是为谢婴守身如玉啊。”

    他又倒了一碗酒,狠厉道,“我看是你会扎,还是我这颤声娇更烈,给我喝!给我啊!”

    远处一支箭射来,带着寒意,直直穿透了男人的手心。

    酒碗随之碎裂。

    “离她远点!”

    谢婴踏着马,手握着弓弦,未束的长发在箭气中翻滚,另一支飞来的利箭钉入了另一个男人的心脏。

    “雁雁,闭上眼睛。”

    “谢婴!你啊!”

    一道带着热意的液体溅上沈雁回的面颊,便再没了声响。

    “谢婴”

    男人不可置信地看着两个弟弟骤然倒在血泊之中,他拔出手中的箭,费力钳制住沈雁回的脖颈,大声嘶吼,颤抖道,“你再过来,我杀了她!”

    闪着寒光的刀锋仅离沈雁回的脖颈只有一寸。

    “放开她,不然你真的会死得很惨。”

    火光下,谢婴双目猩红,偏着头,却不敢再举起手中的剑。

    “谢婴,狗皇帝的走狗,你会有报应的!”

    男人钳制着沈雁回,扯开了后边的木头,步步后退。

    可他退一步,谢婴就跟两步。

    明明是他钳制着沈雁回,他却能感受到周围的气温冰到极点,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报应在我谢婴,不在她。”

    谢婴将手中的长剑扔在地上,声音嘶哑,“你放开她,你杀我。”

    他的手中并无兵器,离男人愈来愈近。

    “你你你你跪下!”

    男人急不可耐,握着刀的手止不住地颤抖。

    扑通一声。

    谢婴真跪倒在了地上。

    今晨簪着的兰花簪子不知道掉落去了哪里,散乱的发丝垂在了肩膀上,绣着翠竹的衣袍上浸满了血迹。

    狼狈。

    “哈哈哈!谢婴,你只跪狗皇帝,也会为一个女人给我下跪?”

    他偏头盯了沈雁回一眼,“你可真是个宝贝疙瘩谢婴,你再爬过来些。”

    谢婴跪着,当真是一步一步,慢慢过来了。

    沈雁回怒不可遏,手上剩余的一根针疯狂地攥动着锁孔。

    开!开啊!

    “抬头。”

    恐再生事端,男人忽然怀中的药粉一下抛洒开来,用剑就要去刺穿谢婴的胸膛。

    突如其来的一阵白色的粉末,谢婴不得不偏头去躲。

    “卡”的一声。

    一只锁孔开了。

    “你他爹的!你是不是变态啊!”

    沈雁回抽出男人腰间的匕首,一下没入了他的腹部,大声嘶吼,“你敢让他下跪,我都不舍得让他下跪你让他下跪!你听到没有,我口口爹!我口口祖宗!”

    也不知那男人到底有没有听到沈雁回的叫骂,只是一下,谢婴便接过沈雁回手中拔出的匕首,划过了他的喉咙。

    四周登时没有声响。

    “没事雁雁,不生气了不生气了。”

    谢婴拉紧沈雁回身上散开的衣袍,将她搂在怀里,低声喃喃,“你吓死我了。”

    “你来得也太慢了。”

    锁链还锁着沈雁回另一只手腕,叮铃当啷。她举起双手,抬到两人面前,“都这样了,我还怎么给芍药姐烧筵席你们大雍这么会造锁,不知晓是什么锁,我开了好久,另一只实在开不动了,给我手累死了。”

    手腕处血红一片,有些血迹已经干了,可破口的地方却依旧渗着血,银色的锁链在她一只手腕上格外刺眼。

    “雁雁这个锁”

    谢婴将她的手轻轻握住,低着头,没有继续往下说。

    “这三人是汴梁来的,他们还让说什么让你看看这锁你别跟我说这个锁是你设计的什么的,你不是与那宋推官交情好吗,查案刑狱那块”

    沈雁回愈说愈恼,总觉得有些渊源。

    谢婴打断了沈雁回。

    “是我设计的。”

    “你!”

    “只有雁雁打开过,好厉害的雁雁。”

    “你!”

    “雁雁,我们下山回山下开锁。”

    谢婴轻声道。

    “那几个人,死了怎么办。”

    “亡命之徒,本,本就该死的”

    谢婴的声音愈发沙哑。

    “你没事吧。”

    沈雁回终于察觉到谢婴有些不对劲。

    他们骑着同一匹马。

    谢婴浑身很烫,很不对劲,还有身后那处

    沈雁回转过脸去,见他眸色浑浊一片。

    遭了,这么多颤声娇都让他吸进去了。

    沈雁回不是傻子。

    “谢婴,下马。”

    沈雁回找了一处小溪流,捧了些泉水给谢婴擦脸。

    但她每用手巾擦一下,对谢婴来说,就好像在他的身上点火。

    “雁雁你不要动了。”

    谢婴别过脸去,满脸潮红,手狠攥着。

    “这个份量有些多,谢婴。”

    沈雁回坐到他的身边,认真分析,“不解的话,咳感觉可能以后会影响到身子,到时候真要用上靓汤秘籍了。其实我没有这么封建的,好歹我们也算男女朋友唔。”

    谢婴将她按到在身旁,有些粗暴地吻上了她的唇。

    春日的嫩草压到一片。

    理智有崩塌之势。

    他噙住唇舌,一手按在身边的嫩草上,一手捏住了沈雁回的下巴,沉迷地含住吸/吮,不断索取甜蜜的涎液。

    好香,好甜,像吃一颗甜蜜的浆果。

    喜欢雁雁。

    好喜欢雁雁。

    要一辈子呆在雁雁的身边。

    谢婴从未这样过。

    她呢喃的声音不断撩取着他的神志,让他想要听得更多。

    脖颈之处的红痕已经清淡,他藉着月色盯了一眼,皱了皱眉,重新用新的痕迹覆盖上。

    樱红晃动,被照顾得当,粉艳一片。

    “你等一下你别咬,你是狗吗!”

    衣衫全然被扯开,鬓发缠绕在一块。

    “是,那我只当雁雁的”

    谢婴用额头蹭了蹭她的脖颈,将她手腕处的锁链在他脖子上绕了一圈。

    “小狗好不好?”

    锁链不断晃动作响,似是亲昵地回应。

    指尖抵过淋漓水润,反覆揉捻按压,轻柔地探向梨心深处。

    “嘶”

    沈雁回环着谢婴脖子的轻颤一下,有血珠顺着手腕滚落到谢婴的脸上,带着一丝凉意。

    他忽然停下。

    “在这里,不可以。”

    谢婴额上布满细汗,却低声喃喃,“不可以在这里的,雁雁。”

    骤然停下的动作让沈雁回睁开眼睛,对上他浑浊不堪的眸子。

    “我们还未成亲,且不能在这里,脏。”

    谢婴拉扯着最后一丝理智,大口喘着热气,“不可以这样对雁雁。”

    “你竟是这样的小古板。”

    沈雁回低声轻笑,伸手戳了戳他潮红的脸,“那你想如何。”

    热意可没有半点消退迹象。

    “那雁雁,你帮帮我,好不好?”

    谢婴咬住了她的唇舌,吻得极深,理智与欲/望在他的脑海中反覆交缠。

    他轻轻握着沈雁回的手,碰触热意。

    “雁雁,你帮帮我。”

    第73章  它也与我一样喜欢雁雁

    夜里的小苍山露水重, 将谢婴的外袍沾湿一片。

    一侧浸了血,他索性叠成两半,铺在嫩草上, 以免身下的一点泥壤将沈雁回弄脏。

    “可以吗?”

    谢婴眸色深重,在各处烙下痕迹。他尤爱的樱红于舌尖下糜艳一片,在倾洒的月光下泛着淋漓水色。

    夜色浓稠, 四下寂静唯有丝丝虫鸣, 潺潺溪水, 二人的周遭空气尤为热烈。

    贴得那样近,浓郁的壶柑香似是被架在火上熏烤, 散发的甜香味达到了顶峰, 引诱着人的理智。

    “我,我不是很会。”

    沈雁回瞥过脸去, 指尖触及之处能明显察觉到亲昵的回应,兴奋地蹭过她的手心。

    “谢婴,它”

    她本能地缩了缩, 却被谢婴紧紧地攥住了,动弹不得。

    “也与我一样,很喜欢雁雁。”

    谢婴轻笑着闷哼,注视着沈雁回, 另一只手拨弄好她额前的发丝,似是在欣赏月色下的盈盈美玉, “雁雁不喜欢它吗?不回应它,它会伤心的。”

    不知谢婴为何还能在此刻说出这样的话, 看似表面古板的他, 心中其实不知藏着什么坏东西。

    沈雁回被他激得重新回了原位,稍作用力地刮过。

    如今浑身发颤的, 另有其人。

    锁链在手腕与脖颈处互相拉扯,悦耳动听。

    “嗯雁雁。”

    谢婴咬住她的脖颈,热气喷洒在她的耳畔,蛊惑又潮湿,“这么讨厌它吗?”

    “谢怀风,你不要脸。”

    沈雁回从唇缝中咬牙挤出几个字。

    指尖端有明显的湿意,总觉得又握不住了些。

    明明方才在山顶的风很大,吹得她周身一片寒凉。可眼下好热。

    不知烈酒是不是逐渐上了头,她要热死了。

    “没关系,慢些。”

    谢婴感受着她似有若无地摆弄,喉头不断滚动,面颊浸染了无限绯色,“雁雁能这样,我很开心。”

    嘴角漾起藏不住的笑意,带动着他唇畔处勾人的那颗小痣。

    他蹭着她的脖颈,像淋湿的小狗,偶发发出几声短促的呢喃。

    锁链顺着他的脖颈磨过樱红,明明是冰凉的,却引出阵阵战栗。

    晃动的锁链在光洁的地方点燃着一处又一处的火焰。

    “嘶”

    来回拉扯的锁链将手腕又蹭出红痕,沈雁回忍不住吃痛低喃。

    谢婴皱了皱眉。

    他抬头扯过她的手腕,用力地拉住锁住她左手的手环铐链两端。

    “卡”得一声,那手环应声而断。

    就这样断了?什么超级气力。

    沈雁回不可置信地瞥了一眼被谢婴扔在一旁嫩草中的锁链,她原想留着回去研究研究。

    “专心些。”

    察觉到动作停滞的谢婴使劲蹭了蹭,用唇堵着沈雁回,企图让她收回那些纷飞的思绪。

    他轻柔地轻吻着手腕上的血珠,缓慢又疼惜,怕引出她的一点儿疼痛。

    沈雁回感受着自己的心脏“砰砰”跳动。

    不紧不慢,过去了许久。

    “雁雁,喜欢我吗?”

    指尖有明显的跳动,尖端溢出丝丝水光,她几乎握不住。

    沈雁回咬着唇瓣,低声回应,“喜欢谢婴。”

    “乖雁雁。”

    喜欢雁雁。

    好喜欢雁雁。

    四周静寂无声,身旁的小溪流淌作响。似是有石块滚进溪流之中,溢出一阵水花,溅到二人的衣摆上。

    得到回应的谢婴咬住了她的脖颈,自制力一点一点碎裂,直至周遭弥漫出浓郁的石楠花香。

    她觉得她的脖颈都要被谢婴给咬破了。

    泉水淋过沈雁回的手腕,带来的丝丝凉意与阵痛。

    谢婴抱着沈雁回,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捧来泉水小心地替她清洗手腕与手心。

    胭脂则在一旁乖巧地啃着嫩草,当做什么都没见到。

    “芍药姐的筵席怎么办,我们还不回去,真的可以吗?万一芍药姐知晓我被绑架了,她会担心我的。”

    纵使一晚上发生了这么多事,沈雁回还在惦念着她的大席。

    这可是她第一次掌勺的大席啊!

    “这个时辰。”

    谢婴抬眼望了望夜空的月亮,对着她的手腕轻轻吹气,“应是已经洞房了雁雁放心,我并未让明成与他们说,不要让我们的事情搅乱了他们的大好日子。”

    二人的衣衫只是随意耷拉在身上,并未仔细穿戴好。防止夜里的寒露打湿沈雁回,谢婴将她搂得很紧,能察觉到彼此的心跳声。

    “你以前,做过些什么吗?”

    沈雁回犹豫再三,最终开始开口问出了这个困扰着她的问题。

    谢婴是文官,百姓都道他良善,如何会杀那么多人。

    “雁雁,一朝天子一朝臣圣上有六个兄弟,从前虽贵为太子殿下,但其他的殿下,并不是温顺的。”

    谢婴用脑袋蹭着她的脖颈,并未对她隐瞒,而是全盘托出,“如今圣上一人的朝廷,都还有不同派别的纷争,又何况一年前,有七位殿下。”

    皇位交替,免不了厮杀与纷争。

    “方才的那三人。”

    “许是如今朝廷中那些人的手下,又许是从前殿下们遗留的党羽。怪我,我未能察觉到。雁雁,我不记得了,不记得他们有多少人”

    谢婴的声音愈发的轻,他真的不记得了。

    不记得从前他的手沾染了多少。

    “雁雁,你会讨厌我吗?雁雁很善良,最见不得杀人了。”

    他知晓她一定会问的。

    可他却一点儿不想骗她。

    撕开风光霁月的谢婴的面皮,就会发现他并不像表面般温润如玉。那么多人说他的狼顾之相,难道皆为空穴来风吗。

    “为什么跟着圣上。”

    沈雁回感受着抱着她的人将她越搂越紧,却止不住丝丝战栗。

    他在害怕吗?

    怕她因为这件事讨厌他。

    “只有当今的圣上,赞同我的那些变法改革。”

    他走仕途,本就是为了这些。

    在官场与人斗了两年,终于做到了。

    “那谢怀风好厉害啊。”

    沈雁回将他的一截发丝卷起,绕着指尖摆弄,欣然一笑,“竟能做出这样的改革八子夺嫡,听起来全是腥风血雨,日后与我讲讲罢,感觉很刺激。”

    谢婴愣了。

    他抬头凝视她,声音沙哑,带着不可置信,“雁雁不害怕我吗?不讨厌我吗?”

    她才亲眼见他杀人。

    若没有这件事,他绝不会让她见到他这副样子。

    在她面前,他会自卑。

    她是完美的,可他却扮演着一副好官的样子,隐藏过去的事情,极尽虚伪。

    “我讨厌你做什么?”

    沈雁回低头回望他,“我们不是要成亲了吗?这时候我还能讨厌你?再说,我讨厌你我也不会我手快酸死了,比方才开锁还酸。”

    他好强啊。

    她极度地慕强。

    “和我在一起,雁雁开心吗?”

    “自然是开心的,开心死了好不好。不要再拧眉头了。谢怀风,你知不知晓你这张脸真的漂亮,板着做什么,给我笑!”

    沈雁回用手去揉他的眉心,又顺道用指尖在他的嘴唇两边勾出一个笑脸。

    伤春悲秋做什么,过好眼下不就得了。

    如今大家都是小老百姓,八品的县令,也不用去管朝堂的纷争了。

    “谢谢雁雁喜欢我,谢谢沈雁回喜欢谢婴。”

    谢婴搂紧了她,唇边漾起无线笑意,眼角却渗出泪。

    二十一年,她就像一道光,灼热他的心。

    他不喜欢仕途,偏偏走了仕途。

    他渴望亲情,偏偏父亲早亡,母亲被家拖累憔悴,即便在他登科后奔走,他也不怪母亲。

    可从未有人问过他谢婴心里是如何想的,除了她。

    她问他需不需要仵作时的样子好看,与他一块破案时的样子好看,为他吃醋时的样子也好看。

    聪明,张牙舞爪的,爪子亮出来,却又伤不到人。

    她真好。

    她可真好。

    他谢婴会用生命守护她。

    “你等一下!”

    沈雁回搂着谢婴的脖颈,吃惊地瞪着眼。

    不是在诉说往事吗?不是在互诉衷肠吗?不是在感天动地吗?

    抱着她的地方,怎么又升起灼灼热意。

    这与那些聊星星月亮,再聊到莎士比亚,再聊到人生哲学,最后一聊

    有什么区别!

    “谢,怀,风!”

    谢婴去吮/咬着她的耳尖,潮湿而闷热。

    “我无法控制住自己对雁雁的喜欢,即便是没有颤声娇。”

    “我的手已经脱力了。”

    沈雁回被按倒在小溪旁的蓝色小野花中,无力呐喊,“你知晓吗?这真的比抡锅铲还累,我要反抗,我要抗议!年轻人能不能不要这样气血旺盛啊”

    蓝色的小野花簌簌落下,沾染在二人的鬓发间。

    “不会让雁雁累的,我知晓雁雁也想。”

    谢婴堵住她喋喋不休的唇,“下次不要再用针扎自己了,我帮雁雁解颤声娇,好不好?”

    方才她就一直在蹭他,似有若无。

    唇色潋滟似红玛瑙,梨心亦氤湿了谢婴的唇。

    “你什么时候戴的玉扳指”

    嗓音嘶哑到沈雁回已经没有力气去喊,谢婴似是玩味似的一遍又一遍。

    舌尖、指尖。

    “话本子教我的,雁雁似乎非常受用,戴在食指上,正好。我知晓是这里,雁雁,你好热情。”

    冰冷的玉扳指碾过,引起尾椎阵阵酥麻。

    身边的蓝色小野花不停地落下,几乎浸满了她的鬓发。野花碾出汁液,沾透了谢婴的衣袍。

    “乖雁雁,退再夹锦些。”

    浓郁的花香溢满了二人的周围,即便她嗅觉再灵敏,她已经分辨不出四处到底还有哪位香味。

    她只知晓这件身上粉色桃花袄裙,不能要了。

    谢婴那件青山亦是。

    月色更加浓稠。

    在不知过了多久,亦不知到底有了几遍,沈雁回在昏睡前迷迷糊糊地喊出。

    “谢怀风,我迟早烧了你那些话本子。”

    第74章  蛤蜊米脯羹,老朋友又来了

    “沈小娘子, 这篮李子我放这儿了,你快收下。”

    新摘的李子光滑圆润,布了一层轻薄的白霜, 鲜亮的紫红色似红玉石。

    “谢谢王姨。”

    阿福披着抹巾,嬉笑着与送礼人道谢,再给她添了碗清茶, “雁雁姐姐, 这已经是第二十个今日来送礼的了。”

    都是来探病的。

    阿福数了数如意小馆摆着的的一篮蛤蜊, 一篮杏子、一篮糕点、蹄膀两只、腊肠三串

    “还是先吃本官带来的鸡比较好。”

    张伟坐在圆桌的一旁,将砂锅中才熬好的鸡汤又盛了一碗 , 推到沈雁回面前, “清炖的鸡汤,放了些玉蕈与笋尖, 又请大夫配了些滋补的药材放在里头来来来,沈姑娘再喝一碗,对你手腕上的伤势恢复有好处。”

    世上哪有不透风的墙, 沈小娘子被小苍山贼寇所绑,谢大人只身救人这事,恐已经能在青云县写上好些话本子。

    据说谢大人与贼人酣斗了一夜,才将沈小娘子给救回来。

    二人同骑一匹马, 在天微亮时下了小苍山,是挖笋捡菌的菜贩子们亲眼所见。

    沈小娘子累得窝在谢大人怀里, 睡得连他们打招呼都未醒,实在乏累。

    二人的衣衫上沾满了小苍山上贼寇的血迹, 想必经历了一场恶战。

    据说谢大人的母亲急得未眠, 一见到人,急得直跺脚。

    “怀风我儿, 枉我们这般担忧你。你你你你简直!”

    沈雁回脖颈上红痕斑驳,露出的肩膀处亦是布满,梦语更是些骂人的话。

    总之每一句都是关于谢婴混蛋的。

    谢婴替她拢了拢衣衫,抱着回县衙安睡。

    “我没有,你别造我谣。”

    “鬼信!”

    她儿什么样子她不知晓吗?能做的都做,不能做的,变着法子做,总能达到他一些私欲与目的。

    可怜的雁雁,定是遭了他不少哄骗。

    竟将朝堂那套亦用在雁雁身。

    沈锦书担忧地于上学前在沈雁回的床旁放了一瓶从牛俊那儿配来的防蚊虫的澡豆,直呼小苍山虫蚁真是太多了,不过四月末,就有这么多蚊子咬雁雁,真是可恶的毒蚊子。

    雁雁一定要好好擦。

    呵。

    可恶的蚊子。

    沈雁回嚼着一只炖着软烂的鸡腿,拜可恶的毒蚊子所赐,五月之初,她还要在脖子里绕一条纱帛。

    “所以,你为什么会过来。”

    谢婴坐在张伟的对面,轻柔地替沈雁回在手腕处抹药粉,连眼神都未给张伟留一个,“铜锣县这么闲,不如本官找人替易达兄说道说道,给你升个官吧。”

    如何就能在他们下山当天的傍晚,就能从铜锣县赶来。

    这厮到底是还想着他的雁雁。

    有他在,绝无可能。

    “滥用职权,公报私仇。”

    张伟愤恨地盯着谢婴,用调羹使劲戳了戳碗里的蛤蜊米脯羹,“大家这八品官都当得好好的,要升你去升,本官可不升。升上去与他们日日斗,不到五十就油尽灯枯了,说不定一不留神人头落地,还能坐在这里吃这蛤蜊米脯羹吗?要不是本官主意多,啧,我可没有机会认识沈姑娘。”

    他不满地舀了两口羹,蛤蜊肉滚过浓稠的粥,滑嫩鲜美,鲜掉眉毛!

    还是吃沈姑娘做的羹好,与谢婴说两句话,能气死人。

    实则上头早就考虑过调任张伟,还不止一次,毕竟铜锣县素年来税收不错,比他上任前翻了多倍,可以说是五谷丰登,欣欣向荣。

    可每每派人来调查时,张伟不是躺在瓦子里,就是睡在田埂上,身旁跟两位美娇娘。自己吃得美滋滋,山珍海味,不带重样的,招呼他们的却是辣脚配水饭,条件好些时,还给配碗香葱炖鸡卵加一叠炙鸡皮。

    真是岂有此理,这像话吗?这是对待领.导的态度吗?

    于是每次上头一有人去铜锣县,张伟得到的评价是——政绩不错,作风有很大的问题。

    这么几年过去了,他还是位八品县令。

    “易达兄的嘴还是要管好些,雁雁不见得差见你一人。”

    谢婴涂好药粉,轻轻吹了吹,将剪成长段的干净丝帛在手腕处一圈一圈地绕好,“大夫说再包两日就结痂了,届时不用包了,雁雁且忍忍。”

    他故意极大姿势地一圈又一圈,似是在示威。

    “沈姑娘,不如你跟了易达吧,跟着怀风兄,瞧瞧,都伤成什么样子了,还被绑架。易达是绝对不会让你受一丁点儿伤害的。”

    “噗!”

    沈雁回一口茶险些喷在张伟脸上。

    这都什么跟什么,想要在她的如意小馆内引发世纪大战吗!

    “莫说胡话,我不与你们说了,我还未到花树下,就听蜜蜂嗡嗡嗡半天,炒菜去了!”

    恰巧如意小馆有食客进门用饭,沈雁回立刻马不停蹄地逃离这个阴阳怪气到极点的战场。

    “带着你的鸡滚回去。”

    待沈雁回进了厨房,谢婴的脸色才逐渐阴沉,说话也毫不客气。

    “哎唷,怀风兄生气了。”

    张伟也不怕,似乎知晓谢婴不会在如意小馆里对他动手。他眯着的眼微张,依旧不紧不慢地舀着面前的蛤蜊米脯羹,“难道易达说的不对吗?怀风兄在汴梁的事处理好了吗?能确保自己永远呆在青云县吗?圣上允吗?我若是你,便不会这样轻易地做出承诺。沈姑娘这样的人,她对你的信任一旦崩塌,日后对你还会如眼下这般吗?”

    他放鞭炮似的问出了一长串问题,字字戳人肺腑。

    他太懂这些了,圣上即位不过短短一年,就大刀阔斧地改革,早就引起了朝中旧权贵的不满。朝堂岌岌可危,又有外辽虎视眈眈,一个拥有治国之才,且能在众殿下中以一百人马敌上千将圣上救于水火的人,圣上不会让他永远呆在一个小县。

    而沈姑娘,偏偏不是个往热闹处挤的人。

    他们日后的未来,一定是背驰的。

    “我会陪着她,我亦会处理好这些事。”

    说到沈雁回,谢婴的目光才有一丝柔和,淡淡开口,“鸢鸟早就传来过信件,让我回汴梁,圣上欲让我重新回到汴梁的朝堂上,我不愿,他不会罢休的可若我答应圣上,不做文官,却做武将,若能成,我愿意用自己所有的军功换。”

    他不要虚名,不想升官,就想呆在她身边。

    “领兵,与辽吗?”

    张伟低头嗤笑一声,觉得谢婴的话可笑至极,“辽兵阴险,边境地势险恶如天堑,太祖都拿他们没什么办法。谢婴,你当真觉得自己,不会死?你不要命了。”

    他真是个疯子,一个伪装得很好的疯子。

    好好的文官不当,要去吃边境的苦。自太祖以来,与辽征战的那几位将军,有多少能活着回来,又有多少回来时已过数年。

    大雍国力富饶,唯独兵力薄弱。他谢婴虽一身武艺,却未免也太过自信。

    “我不会死的。”

    谢婴将桌上装着药的瓦罐仔细收拾好,偏偏他做这些,又做得极有耐心。

    “我答应过她,要留在这儿陪她,决不食言要让圣上对我这个人物尽其用,这是唯一的办法。”

    要他的价值被天子榨得一干二净,要天子敬他又畏惧他。他不再汴梁朝堂搅动风云,那只能换个法子。

    方才明明二人还针锋相对,但谈起这事来,那些互相咄咄逼人的酸气话荡然无存。

    “你可带她回汴梁,她喜欢这些,那你替她开个酒楼瓦肆,亦是一桩美事。”

    张伟叹了一口气,“只是她少不了要遭些妄言。”

    谢婴与沈雁回的传言,若是出现在话本子上,那总会引人遐想,美言多于流言。

    若那人当真出现在众人面前,便拿她互相比较,一定会遭人话柄。

    “她不喜欢,我们便不去。倘若真的回了汴梁,那儿的人不知要变着法子塞给我多少人,她会难过的。”

    谢婴托着下巴,望了望门帘间隙那个忙碌的身影,目色温柔,“若是日后她想去汴梁瞧瞧风光,我便陪她去。”

    活着陪她,用他所有的价值给她尊荣。

    这是一清二白的谢婴觉得自己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有,不知晓怎样才能与她相配。

    “真是美人配疯子。怀风兄,我瞧着你可与这桌下的喜洋洋差不了多少,你们俩果真是汴梁最受欢迎的话本子啊。”

    张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她知晓吗?还有几日要成亲了,你不告诉她你会回去吗?”

    “先成亲。”

    谢婴眸色暗了暗,“我要先与她成亲。”

    这是他唯一的念想。

    “啧,沈姑娘她掉入网中了。”

    张伟又饮了一口酒,望了望桌下的喜洋洋,“也不全对,你们二人,全在网中。”

    “所以你什么时候回铜锣县?”

    “大家朋友一场,连顿酒席都不给我吃吗?”

    “吃。”

    外头进来一位步履蹒跚,背着包袱的老者,阿福连忙出去相迎,端茶倒水。

    待沈雁回给食客炒好菜,又在这儿上了一叠旋切羊白肠与醪糟蹄爪,二人还在聊得火热。

    “变成好兄弟了?”

    沈雁回给自己也添了碗饭,坐在一旁,“聊什么呢,喋喋不休的。”

    谢婴竟能与张伟聊得这么起劲,滑天下之大稽。

    “哎呀,再聊给沈姑娘纳妾之事,易达愿给沈姑娘做小。”

    张伟扔了一片醪糟蹄爪在嘴里咀嚼,“易达连聘礼都不要,只想好好伺候沈姑娘。”

    “张易达。”

    谢婴将牙咬得咯咯作响。

    “带着你的鸡滚回去!”

    第75章  炙羊排,茨菇炖肉

    新上了两道菜, 谢婴也懒得再去理张伟,二人自顾自地默不做声用饭。

    “这位爷爷,我给您上香葱蒸鸡卵、醋溜鱼片、莼菜笋羹, 您看看怎么样?”

    阿福正麻溜地给才进来的那位老人介绍着菜色。

    面前的老人头发与胡须花白,找不出一丝黑色,瞧着年岁颇大。可他的精神气倒是不错, 与阿福攀谈间声如洪钟, 笑声爽朗。

    “听着倒是不错。”

    李太爷捋了捋自个儿花白的胡须, “但你所说的三道菜,在嘴里过一遍就直接下去了, 都没什么嚼头, 也不下酒可有卖羊排的,最好连筋带肉, 再就两瓣蒜,那吃起来才有劲头。”

    “啊,羊排吗?爷爷您”

    阿福吃惊地又仔细打量了面前这位爷爷一眼, “我们如意小馆的羊排有清炖与炙两种。清炖要炖上五个时辰,酥烂可口,一呡就能脱骨。爷爷您要有嚼头的话,就只有炙羊排了, 炙羊排确实香,配上一口百花香, 也特别有滋味。不过爷爷您的牙口”

    阿福犹犹豫豫的数着指头,眼前这位老爷爷瞧着得有十个阿福那么大了, 这一盘子炙羊排下去, 可不把仅剩的牙都崩在如意小馆里头。

    “我说咋一进来就给我弄蒸鸡卵与鱼片呢,怕我嚼不动啊。”

    李太爷拍了拍阿福的肩膀, 乐呵道,“你这娃娃乖得很,就给爷爷上炙羊排,再来个醋溜鱼片与茨菇炖肉。”

    他瞥了一眼别的食客的桌子,眉飞色舞,“这兰花豆听着这声脆脆的,嚼起来香呐,也给上一盘,还有你方才说的百花香,让我尝尝有多香。甭怕爷爷的牙崩了,没得一点事情,爷爷在家里吃酒时,还炙蹄膀吃呢。”

    “欸!”

    食客都这样要求了,岂有再劝之理,阿福飞快地记住了他要的菜,转身跑进厨房,与沈雁回知会去。

    现炒的只是有醋溜鱼片,熬糖醋汁再将鱼片翻炒几下,便能出锅。

    炙羊排正在灶台间烘烤着,取几块切割下,喷香扑鼻。至于茨菇炖肉,则更是省事,一早在砂锅中炖两个时辰,眼下用筷子戳一戳,肉块便“吨吨”发颤,左右摇晃,浓郁的酱香味扑面而来,盛于碗中,撒上小葱端出去即可。

    如意小馆的沈大厨手腕有伤,李大厨带伤休假,但又不能关门歇业,只好先备上一些好出锅的菜色。

    好在即便如此,沈雁回也用心准备了,味道无伤大雅,食客依旧颇多。

    李龙还是想当捕快,虽说他答应着再干上个仨月,但沈雁回又得寻思着招厨子。

    不过开业两月,就出了好些事情。沈雁回麻溜地炒着鱼片,又踌躇上了。

    为什么总有一种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感觉。

    “老爷子身子骨这样硬朗呢,牙口比我一年轻人还好。”

    一旁的食客一边吃酒,一边客气地与李太爷攀谈上两句,“瞧瞧您容光焕发的面貌,想必儿孙们都很孝顺吧我看您面生,瞧着不像咱们青云县的人。”

    连筋带肉的羊排颇有嚼头,瘦肉要仔细用牙撕扯下,肥肉与筋膜则是炙得一咬一口肥油,不仅羊肉味甚浓,还夹杂着淡淡的奶香,就着两瓣蒜才咽下去,再得来上一口百花酿。

    茨菇炖得绵软,沙沙的吸满了浓郁的甜咸肉香;鱼片滑嫩开胃,能下两碗饭。

    李太爷一口菜一口酒,吃得不亦乐乎,眼睛笑弯了。

    “孝顺,都孝顺。”

    李太爷说到儿孙,面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只是一味地大笑,眼角的皱纹都全然挤到一块儿,“不过最孝顺的啊,是我的曾孙子,对我可好,我这次来青云县呐,就是来看他的他还给我写信说他在这如意小馆当厨子呢,我没瞧见人。我寻思这娃娃是不是又偷懒睡觉,可不能这样干活。”

    此话一出,如意小馆的空气登时凝滞。

    李芝兰拨弄着算盘瞪着眼,阿福上菜时险些滑了一跤,谢婴被蚕豆饭呛了个好歹,就连桌子底下吵闹的软绵绵与喜洋洋,都暂时恢复了和平。

    坏了,李龙他老太爷来了!

    李龙的伤还没恢复呢!

    这要是叫他老太爷知晓了,凭借老太爷对他的疼爱,才从鬼门关跨出来的脚,指不定又跨进去。

    他们还打算李龙将伤给养好了,再与他说道李龙重新当捕快的事。

    “怀风兄,你们如意小馆那厨子,是不是原先救沈姑娘那飒小伙唔唔唔唔。”

    “闭嘴。”

    “谋,谋杀!”

    张伟几乎被谢婴瞬间塞在他嘴里的旋切羊白肠噎得一命呜呼,一张脸涨得通红。

    眼下唯一希望的,就是每每中午会来用饭的李龙,不要在此时此刻踏进如意小馆。

    李龙虽被捅了一刀,但好在没有伤及要害,只是失血多晕过去了。

    他自愈能力颇强,用牛大志的话来说便是耐造,躺了几日,浑身不自在,非要出来走动。若不是沈雁回阻止,眼下他指不定抡上锅铲了。

    “赵小娘子,你想吃些什么?今日的虾新鲜,咱们点一个清炒河虾如何?”

    老天爷一脚踹飞了众人的希望,李龙他进来了。

    他慢悠悠地踏进如意小馆,一旁搀扶他的,是一位穿着绿袄裙的姑娘。

    柳叶细眉,眉目如画,一举一动间颇为温柔,连说话都是柔声细语,似春风拂面。

    李太爷背对着李龙,二人互相都没瞧见。

    “不行。”

    赵茯苓先给李龙将凳子放好,扶他坐下,再坐到了他的对面,一口回绝了李龙的提议,“你又忘记了,你的伤口还在长新肉,不要吃这些发物,得吃些清淡又滋补的。点一道玉蕈鸡汤,一会儿请沈小娘子将我带的党参与白术放进去滚一圈,再吃一道葫蒜炒猪红,止痛消肿,又补血。”

    她竟是一位与沈雁回一样懂药膳的小娘子。

    “全听赵小娘子的。”

    李龙傻乐呵挠了挠脑袋,小鸡啄米似的点了点头。虽然挨了一刀,但他这两日的小日子过得可美了。

    赵茯苓是赵氏医馆赵大夫的女儿,与李龙倒是颇有些渊源。

    李龙虽然胆小耐造,但日常捉贼免不了磕磕碰碰。

    他不似牛大志与其他的捕快口中常说的男人怕这些小伤做什么,留几道疤,那才叫霸气的真男人。

    他怕疼。

    故每次有什么磕着碰着,他定是要雷打不动地去就医的。尤氏医馆包扎一次贵得很,还总是糊弄他,在吃了几次教训后,他选择了那家门堂较小的赵氏医馆。

    门堂虽小,但来赵氏医馆就医的人可不少。

    赵大夫忙着替人诊治,包扎小伤这些事,便全然交给了自己的女儿。

    李龙觉得,赵氏医馆真好啊。

    赵小娘子包扎伤口动作轻轻柔柔的,还会笑着与他攀谈,谈笑间包扎起来都不疼了。赵氏医馆也是李龙知晓了不是医馆愈大,医术愈厉害。

    不过医馆这地方,总少不了有来闹腾的。有人不是嫌弃赵大夫医术不好,就是编排给开的假药。更有一次,得了绝症者竟绰了一把刀来,叫嚣着要砍了赵大夫。

    眼瞧着救父心切的赵茯苓就要挨了那刀,李龙的胆子终于大了一回,冲上去就将那歹人给擒住了。

    此人颇为激动,虽是擒住了,但撞倒了药柜。

    英雄救美与帮忙着收拾药柜,一来二去的,爱意的火花必定蔓延。

    自那以后,李龙总是要去赵氏医馆,不为包扎,就为见见心上人。有时候还磕到自己,使个苦肉计,红着脸去找心上人。

    可老太爷病重,他花了不少钱,重新回了青云县后才干几日,也没有拿到工钱。二十多岁的他,没什么本事,李龙就寻思着不要耽误了赵小娘子,便不再去赵氏医馆了。

    没想到二人再见,是李龙满身是血地抬进了赵氏医馆。

    面前的心上人眼泪像是断线珠子一样落,一边责骂他,一边又心疼地给他包扎治伤,丝毫不怪罪他的不告而别。

    李龙登时觉得自己真不是东西,真想当场抽自己几巴掌。

    等伤好了,他定是要好好挣钱!

    李太爷耳朵并不是很好,且李龙与心上人说话,夹着嗓子,非要装出一番帅小伙的腔调来,因此二人背对背地坐着,无事发生。

    阿福端菜时,连大气都不敢出。

    “我说李龙,你这小子又躲在这儿甜甜蜜蜜,也不好好回床上将养着,毕竟是挨了一刀,真当自己是铁铸的?”

    牛大志巡完街,风风火火地踏进如意小馆,正对李龙就是嚎一嗓子。

    他的嗓门,便是隔着一条街,也能听见。

    李太爷转过身来,当场与李龙大眼瞪小眼。

    他的曾孙子才回来青云县,就挨了一刀?

    啊?

    “好小子!”

    李太爷扶着桌沿,几乎站不稳,大口地喘着气,“你骗我说来当厨子了?你干嘛呢!”

    李龙哪知晓病才好不久的老太爷会来青云县瞧他,一嗓子吓得他刀口几乎崩裂。

    “太爷爷,我我我我不是故意骗您的,我真当厨子了,我真的是厨子!”

    “你满大雍去寻寻,谁家当了厨子,还能被刀捅?你这小子就爱扯谎,我就知晓,唉你要气死你太爷爷,咱们老李家就你这根独苗,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怎么下去见老李家祖宗!”

    李太爷气得直抹眼泪,又气又心疼。

    如今也是满嘴胡说了,才离开他一会,就挨了刀子。

    “太爷爷”

    李龙实在是没有办法,当场给李太爷跪下,亦跟着哭嚎,他忍着疼痛,“太爷爷,我是真想当捕快,我真想当啊,我求求您,你让我当捕快吧!”

    “你你你!”

    一个气得浑身发抖,一个急得伤口崩裂,二人几乎要在如意小馆一同晕死过去。

    沈雁回与赵茯苓两个懂医术的,一人一个,忙扶着他俩顺气。

    如意小馆的食客们纷纷侧着头,瞧着这个大热闹。

    “李龙他太爷爷,您就允了吧。”

    牛大志心中刺挠,忍不住规劝,“这孩子真适合当捕快,他干得特别好,此次受伤,是为了救人,他是真喜欢当捕快。”

    “多亏李龙,救了本官爱妻。”

    谢婴答应过李龙,会亲自与他老太爷说道。

    如今人就在眼前,他拍了怕李龙的肩膀,将他扶起,“老太爷,李龙于本官有救命之恩。他确实是一个好捕快,您就允了他吧。”

    呵。

    爱妻。

    张伟嚼着醪糟蹄爪,在远处孤独地盯着谢婴。

    此人,真不要脸,就爱妻上了。

    “大人,李李李,李龙这孩子救了您的爱妻?”

    李太爷瞪着眼睛,舌头直打转,话亦是说不清了。李龙这孩子,竟能这样不顾危险,救的是县令夫人!

    “是,这位就是本官爱妻。”

    谢婴眯着眼,将沈雁回一搂。

    “这这这,这位是您的爱妻?”

    李太爷激动地瞧着方才扶着她顺气的小娘子。

    “是不止是本官的爱妻,李龙当捕快的时候,在青云县做的很好。”

    谢婴笑着忍受着沈雁回在她胳膊上狠掐一下之痛。

    “龙哥他还救了我,龙哥人真的很好,帮了很多百姓的。”

    赵茯苓轻声开口,攥着李龙的衣角帮衬。

    她这样相护,李太爷心中也是明了。

    “太爷爷,我,我真想当捕快。”

    “小龙,你在青云县干得这般”

    李太爷愣了一会,霎时喜笑颜开,大拍李龙的肩膀,“小龙你干得不错。”

    李龙这孩子,竟能得到县太爷亲自夸奖,还有这姑娘他马上二十有三,周围的与他一块长大的,孩子都能上学堂了。可将李太爷急死了,眼下终于能与祖宗有了交代。

    孩子长大了,不能一直拴着。他这样想,便让他当吧。

    他都快一只脚入土了,他还能永远盯着他吗。

    “那太爷爷,我当捕快”

    李龙支支吾吾地开口。

    “捕快好,小龙你不要辜负大人的期望,好好干。以后要好好保护大人与县令夫人等我回去,我要好好与县里头说说,再给祖宗牌位上柱香,与也他们说说。说说咱们家李龙,这么有出息。”

    原先李龙照顾他时,还以为他吹牛,就为了自个儿相当捕快,原来都是真的。

    “我眼下就回去说!”

    李太爷提溜了包袱,付了银钱便要走。

    “不急,老太爷留下来吃了本官的筵席再走也不吃,到时候本官与您好好说说李龙在青云县的本事。”

    李太爷几乎一口气又要晕过去。

    他们老李家,太风光了!

    第76章  好累的成亲啊

    五月初八, 大吉之日。

    天未亮,但沈家已挂满了红绸与灯笼,里头摇曳的烛火将整个院中照亮。

    院门贴了一副龙飞凤舞的双喜, 院中墙面爬满了盛放的紫藤花,如一串串风铃般紧密相连,花香浓郁, 亦是绑了细小的红绸带, 在烛火下闪着淡淡紫光。

    “舅母, 我再睡会。”

    寅时三刻,好不容易被从床上拉起来的沈雁回, 一闭眼, 又躺倒在被窝里昏迷过去。

    “雁雁雁雁雁雁”

    沈锦书卧在床沿旁,在沈雁回的耳边喋喋不休。

    今日的她容光焕发, 从晨起时分,脸上的笑容从未停滞,双眸似弯月牙。

    她穿着一条红绿相间的袄裙, 将头发梳成双螺发髻,还簪了两只小花簪,绑了各色的彩绸。

    “两刻,再睡两刻。”

    沈雁回嘟囔着又埋进了被褥, 翻了个身,背对着沈锦书。

    好累。

    好不容易如意小馆停业几日, 还要应付纳彩、问名、纳吉这些事

    问名,按照谢婴这厮成日里这样的没脸皮, 她与他熟得就差没盖一床被褥了, 问什么名。

    “快起来呀雁雁,太阳马上出来了!”

    沈锦书脱了鞋子, 爬上床,翻到了沈雁回的那边,揉了揉她的脸,“雁雁,就一日,明日你再躲懒嘛。”

    今日可是雁雁当新娘子的大好日子,怎么可以这样偷懒呢!

    “凤姐儿,新居就在桃枝巷,走两步就到了。”

    沈雁回实在忍受不住沈锦书的攻击,缩着被褥直起身子,眼皮子直打架,想睁开却未果。

    她闭着眼喃喃自语,“昨日不是说谢婴巳时才动身,我要空等他几个时辰?这简直要我老命,我再睡会凤姐儿乖乖不要闹,一会儿雁雁给凤姐儿,买糖球儿。”

    谢婴真是妖精,吸干了她所有的阳气。那靓汤方子,最适合的人,竟是她自己。

    话音刚落,沈雁回又倒下昏迷了。

    沈锦书咯咯直笑,哪家新娘子大喜的日子还要给妹妹买糖球儿啊。

    “哎呀雁雁,谢大人要绕着青云县最热闹的街道绕一圈才来的。”

    沈丽娘盯着她这副样子亦是笑,她小心地打理着床旁挂着的红嫁衣,不让它有一丝褶皱,“我方才在打开院门远眺了一眼,瞧着那边热热闹闹的,寅初时分就张罗着,比我们这还早。”

    新居灯火通明,从昨夜起便一直亮着,不停有人进出。到了寅初时分,更是热闹,如同白昼似的。

    看来那头,亦是紧张忙乎呢。

    “雁雁,我们来啦!”

    人未到,声先到,大家都风风火火地一股脑到了沈家。

    沈家的院里登时挤满了不少女子,全是沈雁回这大半年来认识的好姐妹。

    牡丹与芍药才不管沈雁回缩在床上,一人一边,提溜着她的胳膊,将她从床上强行架起。

    陈莲端来了一盆温水,李芝兰将面巾打湿,拧了拧,一把盖上了沈雁回的脸。

    众人齐心,似是戏班子悬丝傀儡似的将她一阵摆弄,连鞋都帮她穿好了。

    “天呐,这也太痛苦了。”

    这样一套流程,沈雁回揉了揉半眯着的眼。她嘴里叼着牙刷子,在烛火的映照下,盯着房内每个人的脸,个个都乐盈盈的,神采奕奕。

    她叹了一口气,捋了捋面前的几根垂着的发丝,将嘴里的白术水吐掉,自个儿仔细抹了一把脸,“姐姐们,你们投入谢婴麾下了?”

    “胡说八道。”

    周艳拿着梳子在背后慢条斯理地帮她顺着头发,“咱们都是站在雁雁这头的,只是今日不是如意小馆开张,是成亲呐,雁雁赶紧打起精神来怎得比开张起得还晚。叫谢大人问起来,就是谢大人不如如意小馆重要。”

    “好,打起精神来!”

    沈雁回跟着吆喝了一句,又将眼睛闭上了。

    她的房不大,却挤了好几位姐妹,众人见着她这副样子,没有一个不笑的。

    说她厉害罢,能有一身的本事,既能助人,也能只身开了一家小饭馆。但怎得到了自己这儿,也忒不上心了,当真就是位古灵精怪的小娘子,招人稀罕。

    “罢了,她这几日也累,又是下聘又是铺房,咱们家亲戚少,所有事几乎都是雁雁与谢大人亲自操刀的。如意小馆开张这两个月,雁雁都没好好休息过,让她多睡会。”

    沈丽娘拿着几支金钗在沈雁回的鬓边来回比试,光是头面,妆匣里就摆了不知多少,“就让她睡吧,我们帮她梳妆便是眼下的雁雁,就算给她剃个赖利头,谢大人见了也会直夸赞的。”

    谁会喜欢赖利头。

    沈雁回梦中就听见舅母要给自己剃赖利头。

    “不能剃赖利头。”

    她迷迷糊糊地嘟囔着,“谢怀风一定会笑死我的。”

    “哈哈哈没人给你剃赖利头。”

    这话倒是先没有笑了谢婴,引得众人笑得更欢。

    这样可爱乖巧的雁雁,竟要嫁人了。若是日后谢大人对雁雁不好,管他县令不县令的,她们定是要找他算账。

    眼下没有人再去打扰沈雁回,梳头的梳头,抹粉的抹粉,还有搬着凳子,窝在一旁在她的指甲上涂丹蔻的总之,她们势必今日要将她打扮得最漂亮。

    卧室里点着谢婴调的熏香,特细将晒好的壶柑果皮磨成了粉,最为安神。

    从昨日安睡下,到眼下沉雁回慢腾腾地睁开眼,亦是巳时。

    那头的鞭炮声响个不停,谢婴的花轿早就出发迎亲了。

    实则新居与沈家,不过走上半盏茶的功夫,谢婴愣是要绕着青云县走上大半圈,再来接她,而后再带着她,继续绕一圈,才到新居去。

    不知晓他在显摆什么。

    愣是要好好将自己累上一顿,才善罢甘休。

    “雁雁,先吃碗糖水蛋垫垫,一会儿抹了口脂,就不好吃东西了。”

    陈莲捧来糖水蛋,沈锦书又端了几只酸菜肉馒头。

    滚水里下的蛋,内里是糖心的,咬开雪白的皮,糯香的蛋黄便从里头流出来,与甜滋滋的糖水一块吃,香得沈雁回连吃了好几个。

    “雁雁,再吃两个馒头,一会忙起来,到了夜里,都吃不了几口东西。”

    芍药正仔细地挑选着哪个颜色的口脂最为好看,嘴里咬着个酸菜肉馒头,吃的喷香。

    她成亲那日,就被叮嘱着不可以吃东西,愣是熬到了夜里,小两口去厨房里下面汤吃。

    沈锦书拿来油纸包,将馒头塞进沈雁回的怀里,心疼道,“才不管口脂不口脂呢,雁雁路上饿了,便掏出来吃,不然就饿扁了。”

    沈雁回将馒头往怀里塞了塞,嘴里亦是嚼了个馒头,“没事的凤姐儿,我晚上可以吃席面。”

    “雁雁,哪有新娘子出来吃席面的,拜完堂,你就在卧房呆着了。”

    芍药抓了几把干果,塞进沈雁回手心,笑道,“吃这些,弄不脏口脂。”

    “什么!”

    现代结婚还能吃两口自己的席呢,古代连自己的席都吃不了。

    沈雁回欲哭无泪,芍药姐的她没吃到,难道自己的也吃不到吗?

    谢婴专门请的汴梁来的厨子,亦买了好些好食材,她是真想吃啊。

    “新郎官来啦!”

    随着桃枝巷儿童们的叽叽喳喳,与辟里啪啦的鞭炮响。

    谢婴到了。

    沈雁回莫名的开始有些紧张,她要嫁给谢婴了。

    好快,真的有些紧张。

    不如骂一骂谢婴吧。

    沈家的院外吵吵闹闹,透过小轩窗,沈雁回能清楚地听着众人起哄着叫谢婴作催妆诗。

    “雁影翩翩映日边,红妆倩影似神仙”

    “快些撒喜钱!”

    一袋子喜钱叮铃当啷满地响,再有鼓囊囊的红包一一奉上,沈雁回这头全军覆没。谢婴与他的一众兄弟们一下子挤进了沈家的院门。

    前堂红烛高照,坐在主坐的是祖母陈莲,她说了好些话,将沈雁回的手放到了谢婴的手心,笑着抹泪。

    “祖母,你莫哭嘛,我就在桃枝巷,我明日就来看你。”

    沈雁回执着喜扇,替陈莲擦去眼角的泪,自己也止不住掉眼泪,“我明日就回来与祖母睡!”

    “哪有这般的。”

    陈莲被沈雁回哄得破涕而笑,“雁雁去吧。”

    她家雁雁,遭了这么多罪,终于有个好归宿了。

    新娘子本要父兄背出门,脚不沾地上花轿。

    沈雁回并无父兄。

    但她有一个最可爱的妹妹。

    “姐姐有锦书。”

    沈锦书拉着沈雁回的衣角,带着她走过她亲自铺好的红花毯,一条红毯从前堂到院门,上头撒满了沈锦书与她的伙伴这几日采的鲜花瓣。

    “锦书眼下虽然背不动姐姐,但姐姐放心,日后锦书会一直陪着姐姐的。”

    她今日并未用小名,亦唤她“姐姐”,十分虔诚地拉着她,将她送出了院门。

    院外停着大红花轿,谢婴轻轻帮她掀开门帘。

    他身着大红喜服,用红绸束发,身姿挺拔,眉目间尽是笑意。

    “雁雁今日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谢婴小心地替她整理好衣摆,连放下门帘都依依不舍。

    “谢怀风能不能晚些给我盛些席面上的菜,我,我是真想吃。”

    团扇后的沈雁回一门心思地想着晚上那顿席面,面对谢婴时,说话又有些不知所措。

    那可是汴梁来的厨子!

    团扇上的蚌珠晃晃悠悠,金色的蝴蝶也随着她的动作熠熠摆动。

    她的声音带着微微的紧张,连牵他的手时,都止不住攥紧他的手心。

    谢婴想,他到底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能娶到她这样有趣的娘子。

    他替她放下门帘,眼眸清亮,唇角渐渐弯起来。

    “遵命。”

    第77章  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花轿绕着青云县走了半圈, 分发喜钱不断,百姓都知今日是谢大人与沈小娘子的大喜日子,许多人放下手中的活计, 跟在花轿的后头沾沾喜气。

    谢婴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八抬大轿。

    明成在一旁捧着钱罐子撒钱,偏头去瞧一脸喜气的谢婴, 深深觉得谢大人此刻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一撒谷豆, 永结同心, 二撒谷豆,金玉满堂, 三撒谷豆, 福泽绵长”

    阴阳先生举着斗,抛洒着各式各样的饴糖果子, 蜜煎瓜果,引得新居前的孩童们纷纷争抢。

    沈家与新居不过一会儿功夫,孩童们在沈家得了好点心, 年纪稍大的跟着花轿,年纪小些的便一路从沈家跑到新居,抢得不亦乐乎。

    “雁雁又轻了。”

    谢婴将沈雁回横抱起,偏着头去瞧喜扇后的她。

    “你快些走。”

    沈雁回几乎将喜扇印到脸上, 脸红得发烫。

    谢婴这头,是荆三娘坐在高堂之上。她今日打扮得格外喜气, 并未戴漠北的任何饰品,簪着两支金钗。

    她穿着一身绛紫色衣袍, 款式老旧了些, 衣袖口有磨损的痕迹,似是一件旧衣。岁月不败美人, 即便是旧衣,亦是衬得她富贵。

    “二拜高堂!”

    荆三娘看着眼前的新人,攥着她的衣袖,流下泪来。

    她激动地起身将二人扶起,用手去抚二人的额头,“好孩子,都乖。”

    我们儿子成亲了泪光恍惚间,她仿佛又见到了在轮椅上坐着拿著书籍的人。

    待进了新房,梨花木的喜床上早就洒满了金钱彩果,红枣桂圆。

    喜婆将用剪子缴了二人的一缕头发,用红丝线绑在一块,放入雕花木盒之中。

    酒杯连着彩带,装着沈雁回酿的百花香,与谢婴一同饮了交杯酒。

    “是大吉呢!”

    被抛掷到喜床上的酒杯一仰一合,喜婆眼睛发亮,嘴里忙念叨出吉祥话,“祝谢大人与沈娘子白首齐眉,鸳鸯比翼,青阳启瑞,桃李同心”

    “赏。”

    谢婴离开新房前,不往给沈雁回捧了一盒点心。

    “若是饿了就吃这些垫垫,不要怕弄花唇脂反正我经常弄花。”

    “谢婴你是个大混蛋!”

    沈雁回捧着点心,瞪着她。

    “谢婴是大混蛋。”

    谢婴笑着用手拨了拨她鬓边垂下的珠饰,“那雁雁在这儿等大混蛋回来,一会儿我叫凤姐儿来房内陪你。”

    一阵爽朗的笑声从喜床前一直延至门外。

    沈雁回觉得,这是她听过谢婴最大声的笑了。

    前堂极为热闹,一桌桌筵席从新居一路摆满了桃枝巷,只留了个抬花轿的空隙。

    厨房丁零当啷,不知有多少个厨子在那里头忙活,只能见到一道道菜被端到席面上。

    花炊鹌子、荔枝白腰、萌芽肚舷、雪霞羹、莲房鱼包有鲜果春藕、鹅梨饼子、甘蔗;有蜜煎酸咸小吃荔枝甘露饼、荔枝蓼花、酥胡桃;亦有腊味腌品肉线条子、皂角铤子、虾腊。

    谢婴瞧了一眼,嘱明成托牡丹与芍药往新房里抬了张桌子。

    新房的沈雁回还在嚼着点心。

    如意圆子软糯不腻,酥油鲍螺奶香绵细,入口即化,桃花酥亦是酥香可口每一样的味道都在她的心吧上。

    “这是做什么?”

    沈雁回放下点心,眼瞧着牡丹与芍药抬进了一张桌子。她用手巾擦了擦嘴角,“还有什么仪式未完成吗?”

    明明房内是有圆桌的。

    “谢大人说了”

    芍药咯咯直笑,与牡丹互相对视,“他的新房足够大,摆得下一张桌子,要给他的新娘子也上一桌筵席。若是她知晓这么多汴梁来的菜色,她没得吃,定是要秋后找他算账。”

    谢大人与雁雁真是天生一对。

    “我”

    沈雁回目瞪口呆地盯着一道又一道端上来的菜,与沈锦书在新房内吃了顿自己的筵席。

    味道真好!

    待成完亲,她一定要去讨教讨教。

    谢婴在外面待了许久,等他进来时,已是黑夜。

    客人们在前台依旧喧闹着,他被灌了不知多少杯,才被放来新房。

    席面已经收了去,圆桌上摆了些鲜果,沈雁回正杵着下巴吃杨梅。

    仙居的东魁杨梅正是势头上,色泽紫艳似宝石,酸甜可口,汁水丰盈。

    “雁雁吃饱了吗?”

    谢婴坐到她身旁,亦是执了颗杨梅,咬了一口,“是不是该轮到我了。”

    到底是喝了多少酒。

    被谢婴抱在怀里的沈雁回见他眸色晦暗,闻到他身上浓郁的酒香。

    喜床上挂满了红绸,撤去彩带,红纱帐飘飘扬扬。

    谢婴眸色渐暗,不似从前,今日极为轻柔。

    从眉眼到唇畔,慢慢的,小心地吻她。

    “你在紧张吗?”

    谢婴将发带扯开,一头如墨的青丝散下,几缕发尖似有若无地扫过她的脖颈,有些发痒。

    察觉到他今日的不同,沈雁回轻笑着开口。

    “雁雁。”

    谢婴牵起她的手腕,抚上自己的脸,使劲蹭了蹭她的掌心,“唉,不识好人心既然这般邀请,那我便不客气了。”

    他一个翻身,压上前。

    只是一眼,沈雁回就知晓,这是她的错觉。

    红烛高照,跳动的烛火透过纱幔,映出谢婴的脸。那双丹凤眼眼尾发红,浑浊不堪的眸子里浸满欲/色。

    他分明就是在忍。

    “不要在脖子上留那么多,热。”

    谢婴尤爱她的脖颈,每次都要势必留下些痕迹。若是穿着领口低的袄裙,她会绕一条纱帛。冬日倒还好些,就是到了五月里,难免有些热。

    “嗯雁雁穿绿色,真好看。”

    绿色的嫁衣衬得她肤白如雪,眉目如雾气笼罩的远山,唇角淡开一抹艳红。

    “好像补过唇脂了。”

    杨梅的甜香与酒气喷洒在沈雁回面颊,她不由自主地别过脸去,“随便涂了些,总不能因为用饭就不涂了。”

    谢婴低头轻笑。

    她还是很在意这场婚事的。

    绿色的嫁衣用金丝银线绣着富贵的牡丹,一朵缠着一朵,国色天香。

    粉嫩的牡丹花瓣一瓣瓣掉落,璎珞珠翠与佩环叮当摇晃,不知被丢到哪里。

    樱红被湿热的气息包裹,一遍又一遍地辗转研磨,勾出银丝不断,直至似雨中颤抖的牡丹花一般染上艳丽秀色。

    “放在这里保管吗,好雁雁。”

    她的脖颈处今日分明用红丝线挂着他送她的玉。碧色的玉被她养得极好,还带着温热的体温。

    谢婴心头一热,她是爱他的。

    他的之间划过脖颈,解开了红丝线。

    “谢怀风,这是你祖传的玉!”

    碧玉一同碾过,不停绕着打圈。方才的银丝还缠绕在上方,似是润碧玉般引得它更显水色,盈盈晃动。

    沈雁回只好伸手去夺,却被谢婴扣住了手腕。她试图伸出另一只手,谢婴放下碧玉,将两只手腕一拢,单手就钳制住了她的一双手。

    “玉尽其用,有什么不可以吗?”

    谢婴有些玩味地重新拨弄着碧玉,“雁雁方才笑我”

    他咬住她的耳尖,辗转反覆,故意传出淋漓水声,“做错了吗?”

    灼热的气息烫得沈雁回浑身战栗。

    恶劣。

    恶劣的谢婴!

    真面目。

    邪恶大尾巴狼谢婴!

    她的手腕已被他搜罗来的药涂得全然恢复,而芍药送来的手油亦是让她丝毫不留疤痕。

    谢婴瞥过一旁的发带。

    “等今日过后,再放过这处。”

    莓果般的印记如春日似的在各处绽放,淡些的,更是深了几分。

    “过了今日,我会乖乖听话,不留下的好不好,雁雁,就今日。”

    舌尖轻柔探开梨心,指尖更是刮弄。

    被发带束缚,沈雁回只能任凭谢婴的恶趣味不断。

    “谢婴我恨死你了,谢怀风你混蛋”

    沈雁回咬着唇瓣,染成一片牡丹艳粉靡色。

    水色潋滟泛滥,在寂静的夜色中能清晰地听见溪流拍打在岩石上,咕叽作响。

    她只能由着他添了三指。

    “不这样的话,会受伤。”

    他知晓她的每一处地方,以及他从前了解的那点,反覆挤压碾磨。

    一旁燃着的烛火跳动摇曳,燃烧得热烈,蜡油顺着烛台簌簌滴下,落在桌上,砸出一滩花色。

    “眼下,可以吗?”

    谢婴的脸蹭过她的手心,讨好道。

    发带又不知被丢去了哪里,他握着她的手,不断询问。

    “嗯”

    即便是做足了准备,沈雁回还是忍不住咬了谢婴的唇角一口。

    谢婴不敢继续,指尖反覆碾过上方,想让她好受些。

    红绸摇晃,沈雁回觉得自己团坐在柔软的棉花中,直至难忍的触觉渐渐消失,尾椎生出不少痒意。

    艳红的杨梅碾成甜蜜的汁液,淋漓不断。

    谢婴察觉到她的变化,满意极了。

    “雁雁,它在这里。”

    他指尖轻触腹/部,玩味道。

    “谢婴,你真是世上最恶劣的混蛋!”

    到底是谁在说他风光霁月。

    简直超级恶劣的混蛋!

    良久后,他将她搂得极紧,咬上她的脖颈,“雁雁,你终于是我的了。”

    被褥揉成了一团,谢婴去吻她的眼角,唇畔笑意不断,“你是我的了雁雁我,我还可以继续吗?”

    他贴着不停地喃喃,用下巴去蹭她的手心。

    “不可以”

    她伸手去抓红绸,却谢婴被一把捞了回来背对。

    梨心晃了晃,更添韫色。

    裹挟的热意哪有一点儿偃旗息鼓。

    “可以,好不好?”

    第78章  炸茄盒,黄鱼,嘴碎人

    五月, 天渐热。

    如意小馆外的河畔莲叶丛生,偶有几支莲花含苞待放。

    “再往左边些对对对!”

    李芝兰站在柜台旁,指挥着阿福将艾草悬于门廊上。

    如意小馆今年并未过端午, 五月初五那段日子,全叫沈雁回用来应付纳彩、问名、纳吉这些事,抽不出一点儿功夫悬些艾草驱驱蚊虫, 到今日得空开张, 才买了些备上。

    这个年岁的孩童窜起个子来极快, 阿福在如意小馆吃得好,心中开心, 不过几个月, 便高了不少,脸颊亦是有肉了, 人不再似先前那般蔫瘦。

    他手中抓着好几串用红绳绑着的艾草,正踩在一张椅子上,小心翼翼地悬挂。手拨过门廊前挂的风铃, 叮叮当当。

    “哎唷阿福,李叔不在,你怎么自己去挂了,小心些掉下来还是我来吧。”

    李龙走了几步, 眼疾手快地伸手给阿福脚踩的椅子扶好。阿福为了图快,想要在不搬动椅子的情况下在远些的钉子上挂艾草, 踩得那椅子摇摇晃晃,瞧着就险。

    他接过阿福手中的艾草, 只是一晃眼的功夫就将它们全然悬于门廊。只不过虽然他个子高, 但还是要将胳膊抬高,免不了又要牵扯到腰间的伤, 让他忍不住闷哼一声。

    “你快坐下吧李叔。”

    这可把阿福给急坏了,他立刻扶了李龙进如意小馆,替他倒了杯茶,“若是你的伤恢复不好,一会儿茯苓姐姐来了,又要叫你吃猪红咯。”

    李龙养伤的日子,被赵茯苓叮嘱着日日要吃上一道猪红。或是春韭炒猪红,或是菠菜炖猪红,或是猪红豆腐汤总归要变着法子做猪红,没有一日不重样的。

    他的药每日都吃,饮食也吃得滋补,用牛大志的话来讲——不愧是耐造,想必下个月就能上房揭瓦了。

    “茯苓让我吃,我是一定要吃的。”

    说到赵茯苓,李龙满脸幸福之色,藏都藏不住。

    “阿福真幸福啊。”

    阿福攥着抹巾自言自语,“等凤姐儿下学,我要与她讲,我们又能吃席啦。”

    重新开张后的如意小馆食客不少,几日不吃,自然是想念。

    “沈娘子,怎么这么快开张了,你也不多休息两日。”

    成亲后三日,沈雁回就开了如意小馆的大门,是一刻都不愿意停歇。

    食客们虽然嘴上这样说,嘴里还是馋着如意小馆的百花香与兰花豆。

    “在家里呆着也是闲,我这开了,不是遂了你们的愿嘛。”

    沈雁回熟练地系好攀膊,虽已成亲,那她未将头发全然盘起,还是梳了螺髻,簪几朵绢花,与从前并无两样。

    “今日的黄鱼新鲜,用来葱烧与清蒸都不错,可要来一道?”

    “速速与我做来!”

    食客们互相笑着攀谈,嘴里的兰花豆都已经提前是黄鱼的味儿了。

    五月的黄鱼肉质肥嫩,还在厨房的木桶里活蹦乱跳。这会子时节豇豆长得也好,今日菜贩子们送来几捆豇豆,切碎了与肉沫同炒,最为下饭。

    李龙自然是要帮忙,只要不一直抬高胳膊牵扯腰间的伤,炒两道菜亦是不在话下。

    葱烧黄鱼只需将鱼正反煎得微黄,与葱段与豆酱炖煮,清蒸则更为简单,切了葱丝放进屉笼,届时浇上一勺滚油即可。

    五月的黄鱼不似小黄鱼那般适合裹了面糊油炸,吃得就是一个“鲜”字。

    “雁雁,我与你拿了些芡实,你可以用来炖汤。”

    赵茯苓挎着的竹篮中装了好些东西,正孜孜不怠地与在柜台前喝茶的沈雁回介绍,“还有些天门冬,适合煮粥喝,记得要与粳米同煮,这才可以滋阴润燥,补中益气还有还有,我方才路过摊子,瞧着好些鲜百合,我买了些,做菜亦是好的。”

    赵茯苓因李龙的原因,总是要来如意小馆,而她又善医术,与懂医的沈雁回一拍即合。

    二人时不时一块儿探讨针灸与药膳。

    “这么好些,给我吃?”

    沈雁回翻看着竹篮里的那些食材,可不止赵茯苓说的那些,全是大补的药材。

    “对啊雁雁。”

    赵茯苓点了点头,顺势一搭沈雁回的脉搏,“人常说医者不自医,雁雁你没发现你最近肾气不足吗?”

    “噗!”

    沈雁回一口茶全喷了出来。

    啊!

    医者并不避讳自己的话语,赵茯苓这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也也不小。

    李芝兰在一旁忙着给沈雁回拍背,但还是忍不住憋笑。

    “怀风啊”

    宋序举着茶杯,圆桌旁笑着摇头,“我说你怎么就是不愿意回汴梁,原先觉得这不像你,啧啧啧。”

    他忍不住啧了好多声。

    “你嫉妒我?”

    谢婴托着下巴,瞧着沈雁回一举一动,见她往自己这狠狠地瞪了一眼,嘴角忍不住扯出笑意,忙使劲掐了自己一把。

    怎得她这样张牙舞爪的模样,他也好喜欢。

    每张桌上都用瓷瓶插了紫藤花,泛着盈盈紫色,香气甚浓。

    “我嫉妒你作甚,我对情啊爱啊,并无兴趣。”

    宋序显然更加喜欢面前那盘柴扎肉,他用筷子挑开细柴,戳起一块,轻咬了一口,“还不如我帮百姓多破几桩案子来的爽快,情爱能当饭吃吗嗯,这肉味道不错,有仵作之能,做出的菜也好,怪不得,啧。”

    怪不得能让从前起得比鸡早,操心国事操心得比圣上还多的谢婴,躲在小县里,睡到日上三竿。

    若不是因为他与谢婴从小便相识,他定是会认为面前的谢婴是别人假冒的。

    一个人怎么会在半年之内,变化如此之大?

    这就是爱情的力量?

    他可会笑死。

    “宋子游,不可以再用调侃的语气说我的夫人。我叫你来吃筵席,可是在信中特地说了,闭上你的碎嘴才能来。”

    谢婴皱了皱眉,连面前几道沈雁回做的菜都不愿意给宋序多吃,全然推到了自己那,“她身上还有许多我喜欢的地方,不止这些,她很好,特别好你若是日后的嘴皮子还这么碎,怕是要抱着你的卷宗过上一辈子。”

    宋序此人,最为毒舌。

    他查案断案一把手,极受汴梁的百姓敬重。可百姓不知晓的是,他虽然人前冷着一张脸,似是罗刹般,但人后能将犯人叨叨得忍不住羞愧自尽。

    百姓也心疼他,毕竟他身量纤纤,瞧着就是为了他们殚精竭虑熬的。

    “谢怀风,你还记得你怎么说的吗?”

    宋序伸手将那几道菜又揽到自己面前,夹了一块茄盒大口塞进嘴里。

    他忍不住用谢婴的语气模仿道,“本官不懂情爱,还请各位务必不要再送女眷来本官府上了。本官爱的,是大雍哈哈哈哈怎么能这么好笑啊谢怀风,我一想起这事,我就想笑,做梦都想笑。你知晓吗,他们从前都说你遭了降头了,或说我们明成是你的男宠,哈哈哈哈不行了”

    “这是纯造谣。”

    在一旁默默嚼着茄盒的明成终于开口,长叹一口气,“眼下我终于此身份明了。”

    宋序在一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炸好的茄盒进了嘴,呛得他满脸通红。

    “不过这茄子这样做,味道极好,我爱吃。”

    两面的茄子被裹上了面糊,被炸得金黄酥脆,只是一咬便喀嚓作响,内里的茄肉与猪肉沫混合的内陷鲜香得他直挑眉毛。

    “宋子游,好吃吗?”

    说起这些往事,谢婴黑着脸。

    若是如今能像春秋时期,靠着一张嘴游说就能调和各国的关系,那宋序必定是大雍与辽的座上宾。

    犹记儿时,在谢婴读书之际,他被宋序偷偷拉去踢蹴鞠,夜里回来得晚了,被拐子给盯上了。

    他宋序,凭借一张嘴,对拐子一顿言语压迫,拐子不但将他们给放了,还流着泪说日后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好吃啊。”

    宋序扒着面前的饭碗,“嫂夫人做的饭自然是好吃的。你也知晓我宋子游,除了办案,就靠着一口吃的续命。”

    “嗯。”

    谢婴露出个不明意义的笑,玩味道,“你迟早因为吃,栽别人手里。”

    “呵。”

    宋序不屑地嚼着饭,立刻反驳,“这必然不可能。若是以后有此事发生,我宋子游亲自来青云县,喊你谢婴三声‘爹’。”

    “大人,咱爹知晓吗?”

    明成在一旁忍不住开口,“咱爹还在呢。”

    宋大人比较守旧古板,平日在朝堂上属于与谢大人不太对付的那批人之一。

    自己与谢婴不对付,自家儿子倒是与谢婴走的最近,叫他气恼。

    若是叫宋大人知晓小宋大人叫谢大人“爹”明成想都不敢想啊。

    “嗯,我洗耳恭听。”

    “不过说正经的,你要回汴梁,嫂夫人知晓吗?”

    说到正事上,宋序不再调笑,反而换了一副面孔,立马严肃了。

    若是她知晓谢婴为了她,与圣上去谈条件,去边境,宋序实在是不知晓二人会因为此事如何。

    二人才成亲,这几日他都看在眼里,实在是琴瑟和鸣,恩爱得很。

    “她我还未说。”

    谢婴顿了顿,“可我说过,不会骗她,再等些日子吧。”

    他知晓雁雁一定会生气,他却不知晓怎么开口。

    有蜻蜓从小轩窗外飞来,停于二人面前的紫藤花上。

    “你还是尽早说罢,拖得越久,越叫人难过。”

    “嗯。”

    方才还快活的气氛忽然一下到了冰点,事情总要解决。

    “本官爱的,是大雍?”

    沈雁回给二人添了一道切好的蜜瓜,“谢大人真会说话呢。”

    谢婴一怔,登时抬眸,见沈雁回望着他,梨涡浅浅。

    可既是听见了这句。

    那方才的话呢?

    第79章  谁要招他稀罕!

    “今日是有什么喜事, 怎得人人都有红鸭蛋吃?”

    初夏暖阳,河畔莲花开得好,有不少孩童在河边举着跟棍子, 将河中的莲蓬勾过来摘。

    蜻蜓纷飞,又几只胆子大的还落到孩童的鬓发间,与他们一块吵闹。

    摘好莲蓬的, 卧在河畔旁, 直接剥生莲子尝。

    如意小馆的小推车上, 放了好几只竹篮,里头装满了染了胭脂色的鸭蛋, 个个圆润饱满。无论是进如意小馆用饭, 还是路过如意小馆的门口,阿福都会笑着招手, 往他们手中塞两枚红鸭蛋。

    牛大胆才进如意小馆,手里亦被塞了两红鸭蛋。他走到桌前坐下,将红鸭蛋敲了敲桌面, 又滚上一圈,轻松地将壳剥下,美滋滋地咬了一口。

    “牛大胆,你不知晓吗?长生他媳妇儿生了。”

    其他桌的食客互相攀谈着, 哈哈大笑,“这一生, 长生可是连跑船都不去了,日日都在家里守着他媳妇儿听说, 还准备参加今年的秋闱呢。”

    他们一直知晓沈长生是个有本事的。秀才他们见过, 可中了秀才还去跑船挣钱的,整个青云县, 就只有沈长生一人。

    “这么快啊。”

    一枚红鸭蛋下去,肚里也不见饱。牛大胆吆喝着点了几道菜,嚼了几颗兰花豆,“原先雁雁成亲,我瞧着他媳妇儿精神不错,还未生,眼下我们一家回了趟老家,竟都生好了。生的是男娃还是女娃?”

    “是妹妹!”

    沈锦书左手捏着好些莲蓬,右手的木桶里放了不少莲花,一手泥泞地跑进如意小馆。

    “阿爹给妹妹取得‘月栖’二字,好听吧,我的妹妹最最最可爱了。”

    说起沈月栖时,沈锦书洋洋得意。她将木桶中的莲花仔细地插进柜台上的瓷瓶中,又去洗了一把手,乖巧地坐在小椅上剥莲蓬。

    眼下她不仅要护着雁雁,还有一个妹妹要护。

    “田假一放,牛叔就又可以在如意小馆瞧见凤姐儿了。嗯,凤姐儿长高了。”

    牛大胆很是喜欢沈锦书,大半个月不见,笑着与她打招呼,顺道给她塞了一把特地从家里顺的饴糖。

    “谢谢牛叔,牛叔也愈发健朗了!”

    沈锦书笑眯眯地夸了牛大胆一句,继续低头剥莲蓬。

    “倒是可惜没有凑成一个‘好’字。”

    一食客扒了一口饭,盯着沈锦书,“这么一瞧沈家女多男少啊,日后老人,有个儿子,总有所依靠的。女娃娃,总归是要嫁出去的嘛。”

    “胡说!”

    听了食客这样的话,沈锦书剥着莲蓬的手一滞,登时不乐意了,“雁雁不还在桃枝巷,雁雁最孝顺祖母了。日后我长大了,也会孝顺祖母与阿爹阿娘的,妹妹也是人是否能靠得住,与个人的品性有关,于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她剥起莲蓬来很快,一颗接着一颗地丢进菜篮中。有一两颗在她力道的撞击下弹出菜篮,引得软绵绵伸着爪子去拨弄。

    只是方才还笑盈盈的小脸如今眉头微皱。

    “凤姐儿生气了?我就随便讲讲。”

    那食客瞧着沈锦书这副瘪嘴的模样,也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陈叔叔与你赔不是了,女娃娃也好,也好就像我们凤姐儿,将我说的一愣一愣的,书读得就比我们家那小子好。”

    见沈锦书依旧不理他,他也只当是小孩子的脾性,转身就与牛大胆攀谈,“牛大胆,你喜欢男娃娃还是女娃娃?”

    李龙的伤势基本恢复好了,与沈雁回两只铁锅下,如意小馆的菜出得极快。

    不过一盏茶的功夫,牛大胆面前便摆好了清炒藕尖、酱烧黄鱼与一道油豆腐嵌肉。

    牛大胆夹了一筷子清炒藕尖,六月初的藕尖极为脆嫩,在嘴里爆开汁水,嚼起来咯吱作响。

    这样清爽的味道让他心情亦是不错,他笑着开口,“生男生女哪是我能决定的嘛,只要是他们小两口生的,我都喜欢。我眼下愈瞧凤姐儿心中愈欢喜,要是能有凤姐儿这样的孙女,我做梦亦是要笑醒的。”

    这才几岁,口才便这般好,他都能预见沈锦书日后的样子了。

    这沈家个个都是传奇。

    “说得也对眼下的青云县,是男是女,都不安全,这叫个什么事嘛。”

    食客将勉强的黄鱼剔得极干净,不放过上头的任何一丝肉。可怜的黄鱼空长了一身小刺,在会吃鱼的人面前,只能变成一副空落落的鱼骨。

    “也不知那采花哦不,采草大盗抓到了没。”

    “啥啥啥,啥采草大盗?”

    牛大胆眉头一扬,来了兴致。他咬了一口油豆腐嵌肉,端着饭碗往那食客旁一坐,好奇道,“这咋我回个老家,这么多事呢,快与我讲讲,啥是采草大盗?”

    他牛大胆只听过采花大盗,尽是些淫/贼,那这采草大盗是?

    “你是不知晓啊牛大胆。”

    说起这事,也不由得这位食客来讲,其他的食客纷纷侧目,“咱们青云县最近怪呐,来了一名采草大盗,专挑那些未成亲的男子下手,已是得手两个了。街口卖玉器的张掌柜家的小儿子,还有赵大夫家的舅舅,夜里都叫那采草大盗浑身上下摸了个遍!也不知唉,咱们也不知晓啊。”

    青云县这几日来出个了采草大盗,不喜欢女子,却是钟爱男风。若是看上哪家的男子,会率先送上一封信,挑个夜里便会到访。

    此盗贼并不偷窃财物,只是喜欢男子的身体。若是有男子走在街上,怀里被塞了一封信,其上写了——我要偷走你的心。

    那可就遭了他的惦记了,每日夜里定是要担惊受怕的。

    “这么变态啊。”

    牛大胆张着嘴巴目瞪口呆,饭几乎要从嘴里掉落出来,“我知晓咱们大雍是有人好男风,但竟这样光天化日之下出来作案,这不挑战咱们谢大人,不把谢大人放在眼里嘛。”

    什么叫做“我要偷走你的心”,无论采花还是采草,这不还是纯纯一个淫/贼吗?

    “可不是嘛,咱们就盼着谢大人早日抓到这采草大盗了。据说此贼实在是淫/荡,上至五六十岁花甲,下至十多岁少年郎,都不放过,你说这像话吗,这也忒不是人了”

    这事本就在风口浪尖上,经人一带头,如意小馆霎时间炸开了锅,人人都要说上一嘴。

    或是怀疑外来的人作案,毕竟青云县原先从未发生过。或是怀疑本地熟人,毕竟他看似特别熟悉那些受害者。

    “雁雁,凤姐儿将莲蓬剥好了,一会儿给雁雁煮糖水喝。莲心也被凤姐儿挑走了,一点儿都不苦哦。”

    几支莲蓬被沈锦书剥了个干净,她拾起地上的竹篮,伸手在沈雁回的眼前晃了晃,“雁雁这两日怎么总是发呆,是不是有什么不开心的地方啊?”

    譬如今早,她就将甜圆子煮成了咸圆子。

    “没有不开心。”

    沈雁回在沈锦书脸上亲了一口,一扫面上的雾霾,“见到凤姐儿,雁雁哪会不开心。一会儿我们在糖水中加些凤姐儿喜欢吃的百合好不好?”

    “嗯!”

    沈锦书将眼睛眯成了月牙。

    “真是岂有此理!”

    宋序气恼地踏进如意小馆。他已是熟悉店内的成设,一进门就往吧台那边坐,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狠狠地饮了一口。

    “他简直不把本官放在眼里!真是岂有此理!”

    他怒拍了一下吧台,将碟子中的兰花豆都激得抖了三抖。

    沈雁回站在一旁,忙歪着头瞧钉子,恐他一气之下把她的吧台给拍裂了。

    “他都不认识你,如何将你放在眼里,子游你且先消消气。”

    谢婴也在一旁歪头瞧吧台,若是宋序将他家的吧台给拍裂了,他定是要找他算账。

    “不过,谁叫你还留在青云县。大半个月了,你还不回去?你若再不回去,你爹可能要找来这儿把我撕了,或是在圣上面前再参我这个可怜的八品县令一本,将我砍了。”

    宋序呆在青云县已有十多日,除了将如意小馆的菜色吃了个遍,其余的客来楼等比较出名的食肆,都有他的踪迹。

    这么多天了,就是没有回去的意思。

    “我爹还有本事砍你?莫要说笑了消气消气,我如何能消气?”

    宋序咬牙切齿,眼下连他爱吃的菜摆在他面前,都不愿意动筷,“怀风,我留在青云县,是为了帮你抓那什么采草大盗!”

    “辛苦弟弟。”

    谢婴贴心地给宋序添了一碗饭。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宋序用筷子搅动着碗中的米饭,也不下嘴,“怀风,你不生得比我好看?你这采草大盗是眼睛瞎了还是审美不行?啊,怎么不看上你?啊?他是不是脸上的眼睛与屁股上的换了,还是生了眼疾,就这样还出来做个屁的采草大盗”

    碗中的米饭几乎被宋序搅成米糊糊,脸气得涨成了紫红色。

    宋序骂人,不带一口喘气的。

    “可能,我老了。”

    谢婴特地用筷子挑了一碗菜,摆到宋序面哄他,但憋着笑,“子游年轻,唇红齿白,招人稀罕是肯定的,且他说不定认识我,自然要挑你。”

    宋序今年才满十八,风华正茂。

    若是说本事,他十六岁便中了进士,亦是个厉害的。只是他好查案,他爹将嘴皮子说破了,他也要当一个品阶不大的推官。

    “谁要招他稀罕!一滩臭狗屎,说是狗屎,还抬举他了。”

    宋序怒骂。

    皮相生得不错,就是嘴脏得很。

    沈雁回在一旁好奇地给他们添茶,“怎么生了这么大气。”

    “瞧瞧吧。”

    谢婴将宋序怀中露出的纸张递给了沈雁回。

    她低头一瞧,差点没忍住,只好狠捏了自己一把。

    只见那纸上写着——我要偷走你的心。

    第80章  蛋黄酥,此人就是采草大盗没跑了

    “这是放在哪里了, 怎么发现的?”

    沈雁回将手中的信放在鼻尖闻了闻,是一股熟悉的药香。

    “我也不知晓。”

    宋序见着那封信,似是像是见到了脏东西, “嫂嫂你快些拿走,我瞧着这信就晦气只是与怀风在街上瞧了几场戏,人多得很, 等回过神来, 这信就塞在我怀中了, 亦不知晓是谁塞的。”

    六月的青云县要祭谷神,县里出钱请了戏班子唱戏, 热闹非常。

    汴梁不常见傩戏, 宋序自然是瞧着新鲜,拉着谢婴就挤人堆里看。人潮涌动, 几乎能互相碰到肩膀。待傩戏结束,宋序的怀中便多了这封——我要偷走你的心。

    原先谢婴是不愿意陪他多走动的,宁愿呆在嫂嫂的如意小馆里头喝茶, 也不知为何这两日总要提出来陪他出去走走。

    这一走,可不着了道了。

    “就是那采草大盗。”

    沈雁回依旧忍不住轻笑,“字迹相同,信封上的味道也相同。弟弟, 他要来找你了。”

    “来来来!让他来找我!”

    宋序咋咋呼呼,几乎暴跳如雷, “可叫本官逮住他,我一定好好剥了他的皮, 让我瞧瞧到底是哪个淫/贼!”

    沈雁回也不是没有听说过宋推官, 毕竟干他们这行的,总要互相了解些。青云县的卷宗呈上去, 谢婴记录的一些报告,宋序是要过目的。

    听闻是个酷哥,冷面阎罗。

    眼下这像一只炸了毛的松狮犬的,是酷哥?

    但沈雁回转念一想,又觉得听闻全是唬人的。

    听闻还说谢婴风光霁月,谦谦君子呢。

    虚假的听闻。

    “好了,莫气。”

    沈雁回端来几只蛋黄酥哄他,“届时我们一块抓住那可恶的采草大盗,好不好?”

    面前的蛋黄酥色泽金黄,层层酥皮错落有致,点缀着黑芝麻,是宋序从未见过的。

    他好奇咬了一口,酥皮随之掉落,或有沾在嘴角。内里的豆沙绵软又香甜,连同蛋黄都油润起沙,味道极好。

    “好的嫂嫂,这是什么,好好吃。”

    那些气恼的情绪在接触到香甜可口的蛋黄酥后驱散了不少,宋序忍不住又尝了一个。

    “蛋黄酥啊。”

    沈雁回倒了一杯添了青梅的茶水,语气温和,“一块配着更好吃,是嫂嫂专门做给弟弟吃的。”

    “嫂嫂你真好,跟着我怀风哥让你受苦了。日后怀风哥有欺负你的地方,与我讲,我定是会帮你出气的!”

    宋序就差没有抹眼泪了。

    遭遇这番事,好兄弟在旁幸灾乐祸,唯有这蛋黄酥,能安慰他。

    “可以了,可以了。”

    谢婴拍掉宋序伸出去的手,又塞了一只蛋黄酥将他的嘴堵住,“还蹬鼻子上脸了。”

    宋序与谢婴吵吵嚷嚷一番,总算是饿了,进而开始吃面前的饭菜。

    如意小馆热闹,有想要用饭的还坐在门廊前的凳子上,吃酒聊天,排起了队。

    门面实在是不够。

    沈雁回思量着要与赁居那边说说,将如意小馆旁边的两间没有人的铺子亦租给她扩大店面这件事提上日程。

    且最近有好几位厨子来应聘,手艺全都不错。

    若是扩大店面,再雇了厨子与跑堂,她日后当个吃茶的甩手掌柜,岂不美滋滋。

    “雁雁,快些给我倒口水喝。”

    手中的折扇将周艳鬓角的碎发扇得摇摇晃晃,她大步跨进如意小馆,气喘吁吁。

    她并不着女装,反而一副男装打扮。

    回了青云县后,她知晓了大雍近来变法,便想尽办法地多读书,到了废寝忘食的阶段。半年下来,人焕然一新,比十八岁的她更添风采。

    不过她还是爱穿袄裙,今日的打扮,倒是有些像一位面若冠玉的书生。

    “怎么累成这样?”

    沈雁回赶忙给周艳倒了一杯温茶,“不会又是因为那位沈公子吧?”

    “谁说不是呢,给我气死了!”

    周艳将沈雁回递过来的茶一饮而尽,又拿起壶给自己添了一杯,“他变态来的,采草大盗必是他,赶紧给他抓了去!”

    周艳口中的沈公子是最近新搬到青云县的一位书生,名叫沈云飞。

    他祖上是青云县的,出去了多年。但老一辈的讲究一个落叶归根,等他祖父祖母老了,便带着一家人重新搬回了青云县。

    他们一家从前做的是香料生意。汴梁人素爱在身上挂香囊,这沈家的香料气味独特,格外芬芳,且留香持久,在汴梁赚了个盆满钵满。此次搬回青云县,依旧做了老本行,开了个香料铺子,很受百姓的欢迎。

    谢婴勘察过现场,怀疑沈云飞是因为两位受害者的房内都留下了一股淡淡的幽香,就是沈家独特的香料味。

    “艳艳姐,我不是不让你去嘛,万一真是那沈云飞,可就麻烦了。”

    沈雁回给周艳炒了几道菜,安慰道,“他今日又做什么了?自从你扮成这副样子,没有一日不在生气的,快些换回来吧。”

    周艳狠狠地扒了一口饭,面上还带着愠怒。

    “我这不是放了田假没事做,想着能帮雁雁便帮帮,毕竟他家住在乌衣巷,离我也近。我记得我小时候还见过他,他也不这样啊真好男风,他真好!总之自我去他铺子里打听后,他一天要往我家走三趟,也不知说些什么,许是吃饱了没事做,总是问我‘吃了吗?贤弟’、‘贤弟,我家狸奴会翻筋斗,我且带来与你瞧瞧’、‘贤弟,昨夜睡得好吗?’、‘贤弟,我做了只纸鸢,你要与我一块放吗’这都什么跟什么?嗯?我眼下是男的啊!哪个男的和男的一块儿放纸鸢!”

    此人极其变态!

    “软绵绵,你说世上真有会翻跟斗的狸奴吗?”

    周艳挑了一块雪白的鱼肉,将里头的刺小心地挑走,放在手心里喂桌下的软绵绵。

    软绵绵将那块鱼肉一扫而空,舔了舔唇角与爪子,意犹未尽后,当场给周艳翻了个筋斗。

    “软绵绵会翻筋斗!”

    周艳瞪大了眼睛,难不成沈云飞家的狸奴真会翻?

    喜洋洋见状,也想学着它的样子翻上一翻,却将左后腿绊了右后腿,摔了一跤又呜呜直叫。

    “喜洋洋,你好笨啊。”

    阿福捡了块鸡肉喂它,“你是小狗,软绵绵是灵活的小猫,你总学它做什么,就算你学会了,软绵绵也不会理你的。”

    纵使喜洋洋这两月使劲浑身解数,软绵绵依旧没有正眼瞧上它一眼。此刻它像是听懂了阿福的话,声音更加呜咽了。

    它耷拉着脑袋,忽然觉得脑袋上湿哒哒的,它一抬头,见软绵绵正在舔它的脑袋。

    喜洋洋高兴地叫了几声。

    翻跟斗有用!

    “这沈云飞,怎得与小时候完全不一样了。”

    周艳盯着一猫一狗在桌底下玩闹,愈想觉得愈不对劲。

    她与沈云飞也就儿时玩过个把月,他是与父母回来探亲的,她犹记那时他十分贴心,是个会哄女孩子的小少年。

    那时,她因为自己父亲是仵作而被几个孩童嘲笑,只有李芝兰一个朋友。母亲采蚌不要的奇形怪状蚌珠,沈云飞还偷偷捡过几个挑几颗圆的串成手链来哄她,那时候他多乖巧啊。

    汴梁的风气竟这般可怕!竟把他变成了采草大盗!

    “艳艳姐,你确定他不知晓你是女的?又或是他还记得你是谁?”

    沈雁回皱了皱眉。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拙劣的追人话语,就像是翻了一本老旧的情话话本子,从里头专门跳出了几句自以为是的金句,便用上了。

    真是拙劣的金句啊。

    “是啊艳艳姐,我听着怎么也觉得这么奇怪,这沈云飞,他莫不是喜欢你?”

    李芝兰努力回忆着儿时沈云飞的模样,虽然不曾记忆深刻,但他好像总喜欢跟在艳艳姐身后。

    “那都多久之前的事,他哪还能记得。再说了雁雁,我不像男子吗?芝兰,他他他,他这样难道不是喜欢男子吗!”

    周艳又拿折扇扇了扇风,顺道眉头一挑,“我这几日,可是收了不少女孩子们的鲜花果子的,根本没人认出来我是女的他就是采草大盗,没跑了,就那股香味,他身上一直有。你与谢大人快去将他抓来,免得又有人遭了他的毒手。”

    她用折扇轻轻一扇风,碎发便跟着飞扬,确实是双眸含情似春水,一副好皮囊。若非与她亲近之人仔细瞧,谁会知晓她是周艳。

    “竟是他吗?”

    宋序在一旁听着,恨得咬牙切齿,“敢到本官头上作威作福,他的好日子到头了。”

    说罢,他起身便要去沈家香料铺,却被谢婴一把捞回来。

    “哪有证据。”

    面对这事,谢婴倒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淡定,“原先我们不是去问过话了,那两件案子发生时,他都在家,并未出门,有多人瞧见替他作证。”

    “那到底是哪个可恶的淫/贼!”

    宋序一口咬上手中的蛋黄酥,恨不得将那采草大盗当作蛋黄酥一般嚼烂了咽下去。

    “大人!您果然猜得没错,逮住了!”

    牛大志气喘吁吁地提刀前来,“就是他!这孙子果然贼喊捉贼!宋大人,多亏了您啊,感谢您为本县做出的卓越贡献。”

    他瞧见一旁吃蛋黄酥的宋序,激动地上去与他握手。

    “啊?”

    宋序的手被牛大志握得上下纷飞,好奇地结巴,“就,就捉住了?”

    “对啊对啊,大人在您的内衫上撒了萤光粉,谁伸手往宋大人您的衣衫里头塞信,谁便是那采草大盗!”

    傩戏热闹,若只是将萤光粉洒在外袍上,人头攒动的,只要路过宋序的身边,就有可能被沾染到。但只有那变态的采草大盗,会将手伸进人的内衫,塞上一封信。

    谢婴最近很热情地送给宋序几件衣裳,又送几支漂亮的碧玉簪,很热情地拉他在青云县街上来来回回地走。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总不能真叫周艳等人扮成美男子去引采草大盗吧。据沈雁回调查,房中的香气有药香,是一种能迷晕人的迷香。万一中招,后果不堪设想。

    唯有牺牲牺牲爱弟,有他陪在身旁,定不会叫他遭了祸。

    宋序很聪明,马上后知后觉明白过来。

    “谢怀风!我说你怎么忽然这般热情给我送东西,还带我去玩!谢怀风,我我我,我把你当兄弟,你把我当猪耍!”

    宋序只觉眼前一黑。

    他爹说的没错啊!

    此人,此人根本不是表面的这般清风朗月!

    “其实,其实这个主意是我出的。”

    沈雁回不好意思地往宋序的面前不断端上各式各样的糕点,就连雪媚娘都给他做上了。

    “嫂嫂你!”

    宋序后退几步,心中痛哭流涕。

    近朱者赤。

    谢婴的妻子,怎么可能只会做饭哄人。